今天给各位分享混凝土加固规范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混凝土加固规范最新版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本文目录一览:,1、,混凝土立柱怎么加固?
今天给各位分享混凝土加固规范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混凝土加固规范最新版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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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立柱怎么加固?
1.加大柱截面加固法
加大柱截面加固法是根据柱子混凝土加固规范的受力情况混凝土加固规范,在混凝土柱的单侧、两侧或四周外包混凝土混凝土加固规范,增加结构截面面积与配筋来提高结构承载力、增加柱的强度和刚度的一种柱子加固方法。在混凝土加固中,加大截面法尤其适用于因柱体截面较小导致承载力不足的情况。为使加大截面法在混凝土中达到的加固效果,需要保证混凝土基材强度等级不能低于C13,加固用受力钢筋不应小于14mm,同时种类、截面形式、受力情况不同的混凝土柱,需要采用不同的构造形式。
优点:施工工艺简单、适应性强,且有长期的使用经验;
缺点:施工湿作业时间长,在混凝土养护期间需限制荷载,且加固后结构自重加大、建筑使用空间减小。
2.碳纤维布加固法
碳纤维布加固适用于轴心受压与大偏心受压以及延性不足的混凝土柱加固。可通过环向围束,即无间隔的环向连续粘贴来改善混凝土柱正截面承载力与延性不足的情况;也可将碳纤维布粘贴成环形箍,以提高混凝土柱斜截面承载力。碳纤维布加固需保证基材强度不得低于C15,且正拉粘接强度不得低于1.5MPa,同时环向围束中碳纤维布搭接长度不应小于50mm。
优点:轻质高度,一般无需搭接,能适应曲面形状混凝土的粘贴要求,耐腐蚀、耐潮湿、施工便捷;
缺点:对使用环境的温度有限制,且需作专门的防护处理。若防护不当,易遭受火灾和人为损坏。
3、绕丝法
为了提高混凝土柱的延性,往往采取绕丝法对其进行加固。绕丝加固法的加固原理是通过缠绕退火钢丝使被加固受压构件混凝土受到约束作用,从而提高混凝土构件的承载能力和延性的一种直接加固方法。采用绕丝法时,若柱的截面为方形,其长边尺寸与短边尺寸之比不应大于1.5 ,且柱四角应采取钝化处理,其圆角直径不应小于 30mm 。此方法与上面提到的粘贴碳纤维布加固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都是一种提高构件延性的加固方法。
4.柱外包钢加固法
柱外包钢加固法是以型钢外包于混凝土柱两角或四角,角钢焊在扁钢箍上,以增强其刚度和受力性能的加固方法,在框架柱的加固中使用较为广泛。柱外包钢加固法分为干式和湿式两种,干式加固是在角钢和原柱之间无任何连接,或者虽塞有水泥砂浆仍不能确保结合面剪力有效传递,角钢与柱之间的变形难以协调。湿式加固是在角钢与原柱之间采用乳胶水泥、聚合物砂浆或环氧树脂化学灌浆等方法,使之达到型钢与柱能够整体工作、共同受力。干式外包加固施工简单,但湿式外包加固在承载力提高方面效果明显,因此在实践中湿式外包加固应用较为广泛。
5.粘钢加固法
粘钢加固法是外包粘角钢和包粘钢板,在新增加截面的部分提高柱子承载力的同时,还因新增钢板箍的横向约束作用,使原混凝土柱产生良好的三向应力状态。因而可以大幅度提高柱子的承载力,同时也提高了柱子的抗变形能力。
优点:在柱子的横截面面积加大不多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柱子的承载力。
这5种混凝土柱子加固的方法各具特色,在加固时不能通过经验或施工方便就轻易决定加固方法,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另外,选择安全有保障的加固材料与选择妥当的加固方法同样重要。
混凝土结构加固方法
1、加大截面加固法
该法施工工艺简单、适应性强,并具有成熟混凝土加固规范的设计和施工经验混凝土加固规范;适用于梁、板、柱、墙和一般构造物混凝土加固规范的混凝土的加固混凝土加固规范;但现场施工的湿作业时间长,对生产和生活有一定的影响,且加固后的建筑物净空有一定的减小。
2、置换混凝土加固法
该法的优点与加大截面法相近,且加固后不影响建筑物的净空,但同样存在施工的湿作业时间长的缺点混凝土加固规范;适用于受压区混凝土强度偏低或有严重缺陷的梁、柱等混凝土承重构件的加固。
3、有粘结外包型钢加固法
该法也称湿式外包钢加固法,受力可靠、施工简便、现场工作量较小,但用钢量较大,且不宜在无防护的情况下用于6000C以上高温场所;适用于使用上不允许显著增大原构件截面尺寸,但又要求大幅度提高其承载能力的混凝土结构加固。
4、粘贴钢板加固法
该法施工快速、现场无湿作业或仅有抹灰等少量湿作业,对生产和生活影响小,且加固后对原结构外观和原有净空无显著影响,但加固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胶粘工艺与操作水平;适用于承受静力作用且处于正常湿度环境中的受弯或受拉构件的加固。
5、粘贴纤维增强塑料加固法
除具有粘贴钢板相似的优点外,还具有耐腐浊、耐潮湿、几乎不增加结构自重、耐用、维护费用较低等优点,但需要专门的防火处理,适用于各种受力性质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和一般构筑物。
6、绕丝法
该法的优缺点与加大截面法相近;适用于混凝土结构构件斜截面承载力不足的加固,或需对受压构件施加横向约束力的场合。
7、锚栓锚固法
该法适用于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C60的混凝土承重结构的改造、加固;不适用于已严重风化的上述结构及轻质结构。
间接加固的一般方法有:
1、预应力加固法
该法能降低被加固构件的应力水平,不仅使加固效果好,而且还能较大幅度地提高结构整体承载力,但加固后对原结构外观有一定影响;适用于大跨度或重型结构的加固以及处于高应力、高应变状态下的混凝土构件的加固,但在无防护的情况下,不能用于温度在600C以上环境中,也不宜用于混凝土收缩徐变大的结构。
2、增加支承加固法
该法简单可靠,但易损害建筑物的原貌和使用功能,并可能减小使用空间;适用于具体条件许可的混凝土结构加固。
混凝土柱子采用外包刚加固时应符合哪些构造要求
柱子采用外包钢加固法时,角钢或钢板粘结于原柱,使原柱的横向变形受到角钢的约束。同时,混凝土的横向变形又对型钢产生侧向挤压,使外包角钢处于压弯状态,导致角钢抗压承载力的降低。此外,如同外包混凝土加固一样,后加的角钢亦存在应力滞后现象,影响角钢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外包钢加固设计时,型钢的设计强度应予折减。外包钢加固柱的正截面承载力可以按整截面计算。但对外包型钢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折减系数。混凝土结构加固规范规定,受压边角钢的折减系数为0.9由于湿式外包钢加固中的后浇层混凝土〔或砂浆)较薄,和角钢、缀板的存在,使后浇层与原柱间的粘结受到削弱。在极限状态下,后浇层极有可能先剥落。
加固时应符合的构造要求如下:
1、包钢加固的外包角钢的边长不宜小75mm;缀板截面不宜小于25mm×3mm,间距不允许大于20r(r:是单个角钢截面的最小回转半径),同时不宜大于500mm。
2、包钢加固的外包角钢需通长、连续,在穿过各个楼层楼板时不能截断;角钢下端应伸到建筑结构基础顶面,用环氧砂浆或环氧胶泥来粘接锚固;角钢上端应留有足够的锚固长度,可能时上端设置与角钢焊接的柱帽。
3、当采用环氧树脂胶外包钢加固时,连接板应紧贴混凝土表面,并与角钢水平焊连接,焊好后,用环氧将型钢周围封闭,并留出气孔,再进行灌浆。
4、当采用乳胶水泥砂浆粘贴外包钢时,缀板可焊于角钢外面。乳胶含量应不少于5%。
5、乳胶含量应不少于型钢表面宜抹不小于25mm厚的1:3水泥砂浆保护层,亦可采用防腐材料加以保护。
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加固方法
本段内容为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
有关混凝土加固方法部分设计规定,为便于读者查证,条文结构顺序未变动。
5 增大截面加固法
5.1 设计规定
5.1.1 本方法适用于钢筋混凝土受弯和受压构件的加固。
5.1.2 采用本方法时,按现场检测结果确定的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0。
5.1.3 当被加固构件界面处理及其粘结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可按整体截面计算。
5.1.4 采用增大截面加固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时,其正截面承载力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基本假定进行计算。
6 置换混凝土加固法
6.1 设计规定
6.1.1 本方法适用于承重构件受压区混凝土强度偏低或有严重缺陷的局部加固。6.1.2 采用本方法加固梁式构件时,应对原构件加以有效的支顶。当采用本方法加固柱、墙等构件时,应对原结构、构件在施工全过程中的承载状态进行验算、观测和控制,置换界面处的混凝土不应出现拉应力,若控制有困难,应采取支顶等措施进行卸荷。
6.1.3 采用本方法加固混凝土结构构件时,其非置换部分的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按现场检测结果不应低于该混凝土结构建造时规定的强度等级。
6.1.4 当混凝土结构构件置换部分的界面处理及其施工质量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时,其结合面可按整体工作计算。
7 外加预应力加固法
7.1 设计规定
7.1.1 本方法适用于下列场合的梁、板、柱和桁架的加固:
1 原构件截面偏小或需要增加其使用荷载;2 原构件需要改善其使用性能;3 原构件处于高应力、应变状态,且难以直接卸除其结构上的荷载。
7.1.2 采用外加预应力方法加固混凝土结构时,应根据被加固构件的受力性质、构造特点和现场条件,选择适用的预应力方法:
1 对正截面受弯承载力不足的梁、板构件,可采用预应力水平拉杆进行加固;若正截面和斜截面均需加固的梁式构件,可采用下撑式预应力拉杆进行加固。若工程需要,且构造条件允许,也可同时采用水平拉杆和下撑式拉杆进行加固。
2 对受压承载力不足的轴心受压柱、小偏心受压柱以及弯矩变号的大偏心受压柱,可采用双侧预应力撑杆进行加固;若弯矩不变号,也可采用单侧预应力撑杆进行加固;
3 对桁架中承载力不足的轴心受拉构件和偏心受拉构件,可采用预应力拉杆进行加固;对受拉钢筋配置不足的大偏心受压柱,也可采用预应力拉杆进行加固。
7.1.3 当采用外加预应力方法对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加固时,其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基本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对预应力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
7.1.4 当采用本方法加固混凝土结构时,其新增的预应力拉杆、撑杆、缀板以及各种紧固件和锚固件等均应进行可靠的防锈蚀处理。
7.1.5 采用本方法加固的混凝土结构,其长期使用的环境温度不应高于60℃。
8 外粘型钢加固法
8.1 设计规定
8.1.1 外粘型钢(角钢或槽钢)加固法适用于需要大幅度提高截面承载能力和抗震能力的钢筋混凝土梁、柱结构的加固。
8.1.2 采用外粘型钢加固混凝土结构构件时,应采用改性环氧树脂胶粘剂进行灌注。
9 粘贴纤维复合材加固法
9.1 设计规定
9.1.1 本方法适用于钢筋混凝土受弯、轴心受压、大偏心受压及受拉构件的加固。本方法不适用于素混凝土构件,包括纵向受力钢筋配筋率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规定的最小配筋率的构件加固。
9.1.2 被加固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现场实测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15,且混凝土表面的正拉粘结强度不得低于1.5MPa。
9.1.3 外贴纤维复合材加固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时,应将纤维受力方式设计成仅承受拉应力作用。
9.1.4 粘贴在混凝土构件表面上的纤维复合材,不得直接暴露于阳光或有害介质中,其表面应进行防护处理。表面防护材料应对纤维及胶粘剂无害,且应与胶粘剂有可靠的粘结强度及相互协调的变形性能。
10 粘贴钢板加固法
10.1 设计规定
10.1.1 本方法适用于对钢筋混凝土受弯、大偏心受压和受拉构件的加固。本方法不适用于素混凝土构件,包括纵向受力钢筋配筋率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上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规定的最小配筋率的构件加固。
10.1.2 被加固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现场实测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15,且混凝土表面的正拉粘结强度不得低于1.5MPa。
10.1.3 粘贴钢板加固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时,应将钢板受力方式设计成仅承受轴向应力作用。
10.1.4 粘贴在混凝土构件表面上的钢板,其外表面应进行防锈蚀处理。表面防锈蚀材料对钢板及胶粘剂应无害。
11 增设支点加固法
11.1 设计规定
11.1.1 本方法适用于梁、板、桁架、网架等结构的加固。
11.1.2 本方法按支承结构受力性能的不同可分为刚性支点加固法和弹性支点加固法两种。设计时,应根据被加固结构的构造特点和工作条件选用其中一种。
11.1.3 设计支承结构或构件时,宜采用有预加力的方案。预加力的大小,应以支点处被支顶构件表面不出现裂缝和不增设附加钢筋为度。
11.1.4 制作支承结构和构件的材料,应根据被加固结构所处的环境及使用要求确定。当在高湿度或高温环境中使用钢构件及其连接时,应采用有效的防锈,隔热措施。
12 植筋技术
12.1 设计规定
12.1.1 本章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锚固:不适用于素混凝土构件,包括纵向受力钢筋配筋率低于最小配筋百分率规定的构件锚固。素混凝土构件及低配筋率构件的植筋应按锚栓进行设计计算。
12.1.2 采用植筋技术时,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新增构件为悬挑结构构件时,其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5;2 当新增构件为其他结构构件时,其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
12.1.3 采用植筋锚固时,其锚固部位的原构件混凝土不得有局部缺陷。若有局部缺陷,应先进行补强或加固处理后再植筋。
12.1.4 种植用的钢筋,应采用质量和规格符合本规范第4章规定的带肋钢筋。当采用进口带肋钢筋时,除应按现行专门规程检验其性能外,尚应要求其相对肋面积Ar符合0.055≤Ar≤0.08的规定。
12.1.5 植筋用的胶粘剂必须采用改性环氧类和改性乙烯基酯类(包括改性氨基甲酸酯)的胶粘剂。当植筋的直径大于22mm时,应采用A级胶。锚固用胶粘剂的质量和性能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
13 锚栓技术
13.1 设计规定
13.1.1 本章适用于普通混凝上承重结构;不适用于轻质混凝土结构及严重风化的结构。
13.1.2 混凝土结构采用锚栓技术时,其混凝土强度等级:对重要构件不应低于C30级;对一般构件不应低于C20级。
13.1.3 承重结构用的锚栓,应采用有机械锁键效应的后扩底锚栓(图13.1.3),也可采用适应开裂混凝土性能的定型化学锚栓.当采用定型化学锚栓时,其产品说明书标明的有效锚固深度:对承受拉力的锚栓,不得小于8.0do(do为锚栓公称直径);对承受剪力的锚栓,不得小于6.5do 。
当定型化学锚栓产品说明书标明的有效锚固深度大于1Odo时,应按植筋的设计规定核算其承载载力。
13.1.4 在考虑地震作用的结构中严禁采用膨胀型锚栓作为承重构件的连接件。
13.1.5 当在地震区承重结构中采用锚栓时,应采用加长型后扩底锚栓,且仅允许用于设防烈度不高于8度、建于Ⅰ、Ⅱ类场地的建筑物;定型化学锚栓仅允许用于设防烈度不高于7度的建筑物。
13.1.6 承重结构锚栓连接的设计计算,应采用开裂混凝土的假定;不得考虑非开裂混凝土对其承载力的提高作用。
13.1.7 锚栓受力分析应符合本规范附录M的规定。
14 裂缝修补技术
14.1 设计规定
14.1.1 本章适用于承爪构件混凝十裂缝的修补;对承载力不足引起的裂缝,除应按本章适用的方法进行修补外,尚应采用适当的加固方法进行加固。
14.1.2 经可靠性鉴定确认为必需修补的裂缝,应根据裂缝的种类进行修补设计,确定其修补材料、修补方法和时间。
14.1.3 混凝上结构的裂缝依其形成可分为以下三类:
1 静止裂缝:形态、尺寸和数量均已稳定不再发展的裂缝。修补时,仅需依裂缝粗细选择修补材料和方法。
2 活动裂缝:宽度在现行环境和工作条件下始终不能保持稳定、易随着结构构件的受力、变形或环境温、湿度的变化而时张、时闭的裂缝.修补时,应先消除其成因,并观察一段时间,确认已稳定后,再依静,,卜裂缝的处理方法修补;若不能完全消除其成因,但确认对结构、构件的安全性不构成危害时,可使用具有弹性和柔韧性的材料进行修补。
3 尚在发展的裂缝:长度、宽度或数量尚在发展,但经历一段时间后将会终止的裂缝。对此类裂缝应待其停止发展后,再进行修补或加固。
14.1.4 裂缝修补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面封闭法:利用混凝上表层微细独立裂缝(裂缝宽度ω≤0.2mm)或网状裂纹的毛细作用吸收低粘度且具有良好渗透性的修补胶液,封闭裂缝通道。对楼板和其他需要防渗的部位,尚应在混凝土表面粘贴纤维复合材料以增强封护作用。
2 注射法:以一定的压力将低粘度、高强度的裂缝修补胶液注入裂缝腔内;此方法适用于O.1mm≤ω≤1.5mm静止的独立裂缝、贯穿性裂缝以及蜂窝状局部缺陷的补强和封闭.注射前,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对裂缝周边进行密封。
3. 压力注浆法:在一定时间内,以较高压力(按产品使刚说明书确定)将修补裂缝用的注浆料压入裂缝腔内;此法适用于处理大型结构贯穿性裂缝、大体积混凝土的蜂窝状严重缺陷以及深而婉蜒的裂缝。
4 填充密封法:在构件表面沿裂缝走向骑缝凿出槽深和槽宽分别不小于20mm和15mm的U形沟槽,然后用改性环氧树脂或弹性填缝材料充填,并粘贴纤维复合材以封闭其表面;此法适用于处理ω0.5mm的活动裂缝和静止裂缝。填充完毕后,其表面应做防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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