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抗浮设计水位到底如何确定
当有长2113期水位观测资料时,场地抗浮设5261防水位可采用实测最高水位;当4102无长期水位观1653测资料或资料缺乏时,按勘察期间实测最高水位并结合地形地貌、地下水补给、排泄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场地有承压水且与潜水有水力联系时,应实测承压水位并考虑其对抗浮设防水位的影响;只考虑施工期间的抗浮设防时,抗浮2设防水位可按一个水文年度的最高水位确定。1.4北京标准〈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DBJ01-501-92)在第4章对地下水做了专门规定,要求建筑地基应确定建筑场地地下水的类型及静止地下水位;在第4.1.2条规定:城区、近郊区的建筑场地勘察,尚应提供历年最高地下水位和3-5年最高地下水位,当缺少长期观测资料时,可根据实地调查的水井水位等资料推测历年最高地下水位;第4.1.5条规定;对防水要求严格的地下室或构筑物,其设防水位可按历年最高水位设计;对防水要求不严格的地下室或构筑物,其设防水位可参照3-5年最高地下水位及勘察时的实测静止水位确定。1.5湖北省地方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42/242-2003)第11.4.11条的第3条规定,抗浮设防水位若有长期水文观测资料和历史水位记录时,地下水作用力的计算可采用历史水位;若无长期水文观测资料和历史水位记录时,地下水作用力的计算可采用丰水期最高稳定水位;在第4条规定:场地有承压水且与潜水有水力联系时,应按承压水和潜水的混合最高水位计算地下水位对地下室的浮力作用;在第6条规定:地下室在稳定水位作用下所受的浮力应按静水压力计算。临时高水位下的浮力,在粘性土中适当折减,折减系数由勘察单位提出,在砂土中不折减。2.中国工程院张在明院士关于地下水作用机理的论述关于地下水的作用机理,张在明院士所著《地下水与建筑基础工程》3一书作了科学\详尽的阐述。在院士厚厚一本的著作中,摘抄如下内容:1)真正处于静止状态的地下水是很少的,水在土体中多是流动状态(渗流),渗流是复杂的三维空间课题,饱和土与非饱和土的渗流现象在工程性状上有很大的差异。2)土中的孔隙是下水储存的场所,又是地下水运动的通道,由渗流分析引伸出的孔隙水压力分析,是地下水对建筑工程作用分析的基础。3)历史最高水位、近期最高水位,都不能直接作为抗浮水位提供。要提供一个比较客观的设计抗浮水位标高,必须要有长期观测资料,了解各层地下水的赋存形态和运动规律,作渗流分析求取地下水对基底的压力,按基底最大压力提供抗浮水位标高。也就是说,正确确定基础底面处地下水的压力,是提供建筑物设计抗浮水位标高的前提。4)基底的水压力并不完全取决于水位的高低,还和水的存在形态相关。书中举了2个例子,例1:按最高水位和近年最高水位确定的浮力分别是92kPa和69kPa,而经过渗流分析得出的浮力只有36kPa。例2:基底埋深11M,按传统设计方法,抗浮设计水压力是10t/㎡左右,而经过渗流分析得出的基础底水压力只有1t/㎡左右,相差10倍。说明将水压力按传统静水状态确定的做法,估计过高,造成浪费。45)诚如张院士所述,以基底的孔隙水压力作为抗浮水位标高提供才是科学的,基底的孔隙水压力与水位高低有关,还与水在土体中的连通条件有关。就以现场为例,现在已经挖至2.85米,按勘测提供的水位数据那么就有3t/㎡左右的水压力,那么水是很难抽干的,而事实是现在根本没有出现地下水。6)地下水在土体中的连通(渗透)作用,除了与土体本身的性质有关之外,还与人为的外界因素有关.在施� ��期间,四周开敞,下雨积水,雨停抽水,容易造成基底局部或者全部与四周积水连通,地下室重量小于水的浮力时,被抬起来,因此施工抗浮是要认真重视的。7)安徽省芜湖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日前发布监测数据显示,2006年~2007年该市地下水降落漏斗消失,地下水环境得到了恢复。上世纪50年代中期,由于对芜湖市东郊湾里一带地下水的开采,到70年代形成了一个区域性的地下水降落漏斗。到1995年,地下水位月均最高下降值0.93米~3.03米,形成了一个呈椭圆形的地下水降落漏斗,降落漏斗的面积达70平方千米,降落漏斗中心地下水位为-18.96米。芜湖市地质环境的恶化,引起了当地政府及安徽省地矿部门的重视,并及时采取了加强监测及管理等措施,逐步关闭部分生产井,减少单井的日开采量,使地下水水位逐渐回升。根据芜湖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历年监测数据表明,2006年~2007年地下水水5位已基本稳定,水位升至1.61米,地下水降落漏斗消失,湾里一带地下水环境得到了恢复。说明芜湖目前的平均水位时1.61米。根据现场的实际挖土标高已至2.85米,未见地下水,可见1.61米的数据符合实际当前的地下水位。8)上述分析说明,我们单位有理由建议勘察单位根据基底的孔隙水压力,也应该针对现场的土质情况将稳定水位打个折扣提供抗浮水位标高。
地下室建筑设计要点有哪些
抗震要求
地下室如果设计不当,对整体抗震性能会产生较大影响,根据南京市施工图审查要点,对于半地下室的埋深要求应大于地下室外地面以上的高度,才能不计其层数,总高度才能从室外地面算起。地下室的墙柱与上部结构的墙柱要协调统一。地下室顶板室内外板面标高变化处,当标高变化超过梁高范围时则形成错层,未采取措施不应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规范明确规定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的顶楼盖应采用梁板结构,地下室顶板为无梁楼盖时不应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结构计算应往下算至满足嵌固端要求的地下室楼层或底板,但剪力墙底部加强区层数应从地面往上算,并应包括地下层。
荷载取值与组合
地下室外墙受弯及受剪计算时,土压力引起的效应为永久荷载效应,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土压力的荷载分项系数取1.2;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其荷载分项系数取1.35。对于地面活荷载,同样应乘侧压力系数,许多设计中计算不对。地下室底板的强度计算时,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抗浮计算时,板、覆土的自重的荷载分项系数应取为0.9。地下室外墙的土压力应为静止土压力,根据土性的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粘性土采用水土合算,砂性土采用水土分算。
地下水与抗浮
地下水位及其变幅是地下室抗浮设计重要依据,实际地下室抗浮设计中往往只考虑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对施工过程和洪水期重视不足,因而会造成施工过程中由于抗浮不够出现局部破坏。另外,实际中在同一整体大面积地下室上建有多栋高层和低层建筑,而地下室面积大,形状又不规则,加之局部上方没有建筑,此类抗浮问题也相对比较难以处理,须作细致分析处理。
裂缝及控制方法
地下室外墙混凝土易出现收缩,受到结构本身和基坑边壁等的约束,产生较大的拉应力,直至出现收缩裂缝,地下室外墙裂缝宽度控制在0.2mm之内,其配筋量往往由裂缝宽度验算控制。
工程中许多设计将地下室防水结构构件的计算弯距调幅、有的下端按铰接、有的未考虑荷载分项系数、多层时未按多跨连续计算,地下室外墙在计算中漏掉抗裂性验算,地下室外墙与底板连接构造不合理,建筑物超长未设缝或留置后浇带,后浇带的位置设置不当,外墙施工缝或后浇带详图未交代,室外出入口与主体结构相连处未设沉降缝等,导致违反设计规范,产生渗漏现象。某工程地下室设计成一个大底盘,而该大底盘下的基础形式同时有天然地基、桩基、刚性桩复合地基,此类基础即使设置后浇带也仅适合施工阶段。
保护层和垫层厚度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对防水混凝土结构规定: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并不得贯通;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防水混凝土结构底板混凝土垫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厚度不小于100mm,在软弱土层中不应小于150mm。工程实践表明如果结构厚度或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小于规范限值常常是引起渗漏水现象的常见原因,因此规范修订以后对限值作了相应的提高,应引起注意。
地下室顶板钢筋应加强,保护层和混凝土垫层及强度等级应按规范加注。
地下室设计规范要点主要就包含了上面的这几点。但是地下室设计规范其实是有很多方面的要求的,如果要了解更多的话,小编就建议大家去翻阅《建筑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地下人防建筑防火规范》《地下人防建筑设计规范》等这些规范资料,里面就明确了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防地下室设计技巧有哪些
一、人防计算要求 临空墙等受力较大的构件宜按塑性设计,允许延性比[β]取1。对于人防地下室外墙,可按塑性计算,并应满足平时使用荷载下的弹性计算要求。 对于人防顶板无覆土或无防水要求时(如位于地下一层),宜采用塑性计算,塑性系数取1。对于有覆土或有防水要求时宜按弹性计算,支座和跨中均可乘以0.85的折减系数,同时满足平时使用。 二、设计要求 对于非受力墙,如密闭隔墙,其墙体钢筋可按0.2%的最小配筋率设计,此类墙上的门洞边可按洞口加筋处理,特殊需要可配置构造暗柱。 由于防爆活门的需要,可以在活门周边设边框,而上部墙仍按较小厚度设计。
什么情况下要做抗浮设计
一般而言,当地下室底板一般低于地下水位的时候。而且,地下室获得了恒荷载(包括地下室的本身重量和相应的填充重量),二者所加的重量小于浮力1.05倍时,这个时候就要做抗浮计算了。
地下室抗浮设计水位到底如何确定
当有长期水位观测资料时,场地抗浮设防水位可采用实测最高水位;当无长期水位观测资料或资料缺乏时,按勘察期间实测最高水位并结合地形地貌、地下水补给、排泄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场地有承压水且与潜水有水力联系时,应实测承压水位并考虑其对抗浮设防水位的影响;只考虑施工期间的抗浮设防时,抗浮 2 设防水位可按一个水文年度的最高水位确定。
如何确定地下室抗浮设计水位
首先要知道抗浮水位是多少,算出水浮力然后乘以1.05的系数。
地下室抗浮设计重点地下室抗浮设计水位到底如何确定(地下室抗浮设计是否是强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