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山东省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1. 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2. 采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0%;3. 项目应符合山东省的建筑节能标准和建筑消防标准。这些项目的成功实施为山东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推广和应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参考。在山东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应满足的节能要求和试点工作也在不断推进和完善。关于现阶段山东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应满足节能多少的要求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现阶段山东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应满足节能多少的要求,以及现阶段山东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应满足节能多少的要求对应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关注我们哦。
- 本文目录导读:
- 1、山东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节能要求
- 2、节能
- 3、山东钢结构房试点
山东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节能要求
节能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节能环保已成为当今社会的热门话题。在建筑领域,节能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作为一种新型建筑材料和技术,其节能性能也受到了广泛关注。在现阶段,山东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应满足的节能要求是多少呢?
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节能性能主要包括保温性能、采光性能、通风性能等方面。保温性能是指在冬季保持室内温度,夏季保持室内凉爽的能力。采光性能是指室内光照度和采光质量的能力。通风性能是指室内空气流通和排放的能力。这些性能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住宅的舒适度和能源消耗。
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节能性能要求在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标准下也有所不同。在山东省,根据《山东省建筑节能标准》(DB34/1075-2017)的要求,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应满足以下节能性能指标:
1. 建筑节能标准等级应不低于国家二级标准;
2. 冬季室内温度应不低于18℃;
3. 夏季室内温度应不高于28℃;
4. 冬季室内墙面平均温度应不低于12℃;
5. 采光面积应不少于建筑面积的10%;
6. 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住宅室内环境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的要求。
这些指标的达成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的保温、采光、通风等方面的设计和施工要求。而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节能性能也需要得到有效的监管和检测。
山东钢结构房试点
为了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应用,山东省也在不断进行试点和示范工程。在2016年,山东省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建发〔2016〕17号),明确了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试点范围、试点项目和试点要求。
根据通知,山东省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
1. 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
2. 采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0%;
3. 项目应符合山东省的建筑节能标准和建筑消防标准。
目前,山东省已开展了多个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如淄博市张店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临沂市兰陵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等。这些项目的成功实施为山东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推广和应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参考。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作为一种新型建筑材料和技术,其节能性能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在山东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应满足的节能要求和试点工作也在不断推进和完善。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的不断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节能性能也将不断提高,为建筑节能和环保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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