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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1】
应城市是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先后被列为试点医院。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切实保障了公立医院改革顺利推进,确保了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回归和可持续发展,初步取得了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成效。
一、试点医院基本情况
应城市人民医院现有在职职工953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22人,其中高级职称107人、中级职称314人。开放床位800张,设有39个临床医技科室、1个社区门诊,拥有11个孝感市级重点专科。是第一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2014年完成门急诊54.33万人次、住院3.74万人次、业务流水3.03亿元。
应城市中医院现有在职职工451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5人,其中高级职称29人、中级职称123人。开放床位293张,设有16个临床科室、9个医技科室,有省级中医重点建设专科2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是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2014年完成门急诊16.38万人次、住院1.15万人次、业务流水0.7亿元。
二、主要作法和进展
(一)强化三项责任,提供改革坚强保障
一是强化政府领导责任。高规格成立了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人社、卫计、编办、物价、药监等7个单位为成员。市委、市政府每年多次组织召开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专题会议,明确重点工作安排与路线图,制发了《应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市医改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通报改革工作进展,实行责任追究制,全力保障了公立医院改革顺利进行。为借鉴外地成熟经验,年初市委、市政府还组织到福建省三明市考察“三明医改”模式,拓宽思路。去年底,省医改督查组检查督导我市公立医院改革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二是强化部门联系责任。建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联系制度,定期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动态。按照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方案和时间节点,市卫计局联合物价、财政部门,认真完成了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基线调查。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先后出台了《应城市公立医院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办法》、《应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应城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和《应城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应城市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应城市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应城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方案》、《应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编制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应城市公立医院岗位设置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正进一步完善,近期出台。
三是强化财政投入责任。市财政对2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收入进行认真核算,采取多元化补偿形式,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同时对市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进行专项补助达500万元,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等新建项目减免各项规费近800万元。今年市财政增加新农合配套资金570万元,解决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为医改提供经费保障。
(二)健全三项制度,完善顶层设计理念
一是严格执行价格制度。根据省物价文件精神,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全面取消医院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其中市人民医院调整1173项、市中医院调整905项。自2014年11月到2015年4月底,2家试点医院药品让利1074万元,门急诊次均费用同比增长2.25%,住院次均费用同比下降2.81%。
二是改革医保支付制度。积极推行新农合基金总额预付,推进按单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合理控制诊疗费用。加强对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使用率、药占比、平均住院日、转诊转院率等指标的监控,提升基本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市合管办与2家试点医院测算和协商,先期选择30个病种试行。目前,市人民医院已有 13 个病种试行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68 个病种实行临床路径管理,2014年11月以来开展临床路径近3000例,较上年同比增加20%。
三是推进医疗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疾病诊疗目录和上转、下转标准,制定了《应城市分级诊疗实施方案》。拉大各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和比例,切实执行农合住院患者起付线乡镇卫生院200元、报销比例85%;市直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65%。严格执行非正常转诊报销政策,通过政策杠杆引导患者选择医疗机构就诊,目前市域内就诊率达93.25%
(三)创新三项机制,加强医院内涵建设
一是调整公立医院收支机制。引导公立医院医院转变观念,加大转方式、调结构的步伐,制定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严禁大处方、滥检查,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切实降低支出成本,降低公立医院药占比。
二是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费用,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二次议价等办法开展集中招标采购。建立健全检查督导制度,加强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加强对医务人员处方行为的监控,推行电子处方,按照规范建立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用药,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我市人民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51.5%,中医医院达到45.6%。
三是健全服务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以服务质量、岗位工作目标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激励制度,将考核评价体系按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水平等5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37个三级指标细化分解到科室、到人。突出社会效益、工作效率,实行医务人员收入不与药品、检查、治疗挂钩政策。同时大力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增加便民措施,增设服务窗口,实施弹性排班、窗口科室提前上班和延时服务,优化服务流程,缩短患者就医等候时间。市人民医院开通114预约平台,开展预约挂号、志愿者服务等项目。2014年11月以来,预约挂号200多人次。
(四)统筹三大项目,促进行业协调发展
一是实施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全省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建设、统一验收的.“五统一”模式,今年建设5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三合镇华李村、田店镇榨陈村等12个村已经动工,计划7月底全部完工。加强村医培训,举办培训班3期、近200人次,提高基层首诊能力。强化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月月开展稽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二是推行居民健康卡项目。积极与应城市农村信用社签订责任书,已经完成了对各乡(镇)HIS系统统一布设、卫生专网建设和居民健康卡人员身份信息的核对,确保8月底实现我市居民健康卡首发,11 月 1 日前完成参合人群 的50%发卡工作量,12 月 31 日前完成参合人群的80%以上发卡工作,明年力争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全覆盖。
三是落实社会办医政策项目。引进社会资本,成立了现代医院和仁爱医院。市卫校成功转型,加挂市卫校护理院,实行“医养融合”,切实满足患者多元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人事自主权有待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改革明确规定,在编制总额控制下,医院享有人事自主权。但我市目前,所有人员引进,需经人社部门统一进行考试,加之引进人员科目不同,考试内容单一,不能凸显急需专业人员特色,且招聘后,不能办理人员编制,只能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市人民医院按床位编制数与人员编制数1:0.9~1.1定编、中医院按1:1~1.2定编,市人民医院编制床位1000张、市中医院500张,而实际市人民医院人员定编640人、市中医药270人,大量在职人员没有编制。该问题在乡镇卫生院更加突出,全市18家乡镇卫生院定编922人,实际在职在编人员仅408人,目前,有6个乡镇卫生院院长没有编制,属于人事代理人员。一方面编制空缺,一方面大量使用非在编人员,已经影响了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同时新进人员编制未落实,导致后续专业技术晋升、养老保险、户口落户等一系列问题难以解决。
二是财政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近年来,我市各项医改和卫生投入虽逐年增加,但由于市财力有限,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重点人才周转房建设、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等都未予以保障,财政投入明显不足。
三是政府政策性补偿有待进一步落实。经过近几个月的运行,2家试点医院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府补偿20%的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资金缺口很大。孝感市物价局、孝感市卫计局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运行情况调查上报数据进行复核,我市医疗价格调整补偿仅为49.5%,市中医院仅占减少部分的15.6%。依此推算,全年缺口达1300多万元,(其中人民医院近900万元,市中医医院近400万元),对医院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造成了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按全国、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突出重点、克难攻坚、改革创新,持续推进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在政府主体责任上有加强。作为公立医院改革主体责任,市政府将深入调研,及时解决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完善改革方案和配套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在规范编制管理上有突破。按分类指导原则,对试点医院编制采取一次核编、分步到位、动态管理的办法,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对乡镇卫生院和公共卫生单位,按学历、岗位、工龄等条件,在现有在职人员中通过考试考核,分步录用的办法,用3年左右时间解决遗留问题,新进人员实行凡进必考。
三是加大经费保障,在财政投入补偿机制上有突破。进一步加大国家、省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加大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费用,特别是加大医院历史债务清理的专项补助,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
四是落实改革责任,在改革管理体制上有突破。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我市是孝感市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试点,将在县级公立医院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院长负责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分级诊疗,在医疗机构城乡集团化、乡村一体化等方面着力,形成应城特色。推行单病种付费,按照边实施、边完善、边提高的原则,逐步扩大单病种付费病种,到2017年,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完善医院绩效考核,优化卫计资源配置,实行岗位绩效管理,落实便民惠民措施,提高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努力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市)”,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指导下,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奋力推进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打造健康应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2】
2016年11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摘要公布如下。
一、强化政府责任,统筹推进“三医”联动改革。深化医改工作由各级党政一把手负责,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归口一位领导分管。谋划设立省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发挥各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作用,履行政府办医职能;抓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贯彻落实,制定2017年贯彻落实意见;研究制定综合医改试点评估标准体系,每季度评估实施效果;研究制定公立医院投入及债务化解政策,对政府投入和债务化解作制度性安排;开展综合医改试点“回头看”,针对投入制度、人事薪酬等改革重点难点完善顶层设计。
二、落实改革政策,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等自主权;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实施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吸引、留住和培养人才力度;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试点,及时审核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立绩效考核报送制度并开展监测分析。
三、完善医药机制,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鼓励实行“一票制”;探索建立高值医用耗材医保支付参考价;推进药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加强药品流通监管,建立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商业贿赂“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药品价格对比监管制度;开展严厉整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活动;开展处方点评,规范临床合理用药;2017年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总体控制在10%以内。 四、深化综合医改,增强群众对改革成果获得感。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统一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三保合一”。建立统一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医保直接结算;进一步提高医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建立并完善以慢病患者住院率等效果指标和工作数量指标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全面落实医师多点执业制度,提高社区医院医保报销比例;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工程,2017年达标率95%,对部分人口较多的乡镇,改扩建中心卫生院,使之达到二级医院规模;2017年住院患者分时段预约检查比例达到100%,门诊患者分时段预约就诊率不低于预约就诊患者的50%;2017年,三级医院50%的出院患者和二级医院70%的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50%以上的出院患者实现按病种付费;强化患者自付费用的监测,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
2012年公立医院改制到2016年结束了吗
没有结束。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最终方案中一个核心环节。2009年4月6日是一个标志性的时刻,孕育近3年的新医改转入施行阶段。“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方案确定的五项重点改革内容之一,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属于医改的“大头”,公立医院改革得好不好,直接关乎医改成败。
2019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县公立医院改革方案解读
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启幕试点方案全解析
新医改当中,含金量相当高的那只“靴子”终于落地。
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正式公布。
《意见》对我国医改当中最艰难的部分——公立医院改革,尤其是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做了全面部署。全文9000余字,共三十条内容,涉及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支付方式、人事薪酬、分级诊疗等众多公立医院改革当中的关键问题。
《意见》明确了2017年的改革目标。也就意味着,这份《意见》将在未来三年当中,对指导我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鉴于此,21世纪经济报道《新健康》结合有关专家观点对《意见》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解读。
一、总体要求:三个“基本”
在总体要求部分,《意见》提出了基本原则、基本目标和基本路径。
2017年的目标: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解读:
在分类指导原则部分,《意见》创新地提出了“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公立医院,在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绩效考评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改革政策”。
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刘远立院长分析称,“鉴于不同种类的医院和不同地区的差异,分类指导是任何改革措施要在中国得到有效实施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例如:虽然都是公立医院,由于其特有的‘外部性’(即社会影响力),传染病院比起一般的综合性医院,理应得到政府更多的财政支持。另外,公立医院改制不会全面铺开,但会首先在公立医院资源比较充足的地区。”
而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基本目标部分,医药控费的目标是,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
此前,由 复旦大学 牵头的健康风险预警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显示,从1991年到2013年,我国人均医疗费用的年均增长率为17.49%,明显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带来一系列严重的问题。
《意义》罕见地明确提出,卫生总费用增长服务要与本地区的GDP增幅相协调。这意味着今后卫生总费用控制将成为地区政府的监管目标之一。
二、公立医院运行、管理、薪酬机制改革破题
1、管理体制之办医层面:谁来履行办医职能?
《意见》提出:各试点城市可组建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政府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并明确办事机构,承担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解读:
在办医体制方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仍是基本内容。在医改前一阶段,如何实施管办分开是受到关注和争论最多的。各地也在此方面做了不同的尝试,比如上海的申康中心,北京的医管局等。经过了前期的积累,《意见》此次对办医形式提出了鲜明的方式:组成管理委员会,并列举了这个办医机构所要承担的六项职责。
对此,刘远立分析称,“管办分开是改变旧有的行政管理模式、迈向现代医院管理体制的第一步。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有两个命题:一个是治理结构的转变,另一个是治理能力的提高。前者在宏观层面的体现是建立政府作为出资人为主导、主要相关利益方参与的管理委员会,这种结构理论上比单纯的行政管理要更能代表和体现民意。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微观上的体现是建立以独立自主经营为特点的法人治理结构。这些宏观和微观层面新的治理结构建立起来后,治理能力的提高就成为关键。因此,管理委员会如何有效行使其职能、医院院长如何成为优秀的现代医院的管理者,都需要大量的教育和培养工作来支撑。”
2、管理体制之医院层面:“一宽一严”两路径
《意见》提出: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采取有效形式建立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完善多方监管机制。
解读:
《意见》在医院层面的管理体制改革上,采取了“一宽一严”两个方向。“宽”的层面是落实公立医院的自主权,包括人事、分配、运营等内容。充分赋予公立医院自主权,公立医院才能真正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有效参与市场竞争,并最终形成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无论是在办医层面,还是在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方面,《意见》都是在努力改变原来行政色彩浓厚的管理体制,能够更灵活、更高效。但在“宽”的同时,《意见》在“严”的方面也提出了相当多的要求。
这些“严”的要求,包括对院长的选拔、考核、问责,也包括对医院的考核评价,尤其是《意见》更是非常具体地描述了多方监管机制。
这个多方监管机制包括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审计监督和信息公开,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以及包括第三方机构评价在内的社会监督。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信息公开方面,《意见》明确列举了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价格和医疗费用等信息。价格和医疗费用的公开,是否也会有助于控费?
3、运行机制之破除以药补医
《意见》提出: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解读:
改革以药补医机制,仍然是公立医院构建新运行机制的突破口。总体思路是,减少药品、材料等在医院收入中的比重,同时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意见》还提出明确目标,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近日,北京市医管局局长封国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截至2月底,北京5家试点医院门诊医保患者的药占比由过去的70%下降到了现在的58.8%。在北京这些管理较为严格的试点大医院,改革后的药占比仍然不低,可见三年后30%的目标还是相当艰巨的。
4、运行机制之“降低”与“理顺”
《意见》提出: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高值医用耗材必须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试点城市要在制定出台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解读:
在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方面,《意见》突出强调了集中采购的重要性。无论是药品还是高值耗材,《意见》都措辞严厉地指出,实施集中采购。
不过,从改善当前扭曲的价格体系、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方面,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对未来的公立医院改革都显得更为重要。《意见》明确提出了,试点城市要在制定出台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5、运行机制之政府投入:财政承担哪些责任?
《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强化财政补助与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关系。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解读:
公立医院作为政府举办的医院,政府究竟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承担哪些责任?《意见》列举了六项属于政府投入的内容,当然还包括其他一些方面的经费保障,进一步廓清政府投入责任的边界。
还需要注意的是,《意见》提出,公立医院由政府投资购置的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对符合规划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贷款或集资购置的大型设备,由政府按扣除折旧后的价格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检查价格。这意味着地方政府财政支出中,要对公立医院大型设备“买单”。
此外更为重要的是,财政补偿方式的改革。之前,财政对公立医院的补偿主要是依据编制数、床位数拟定,而《意见》提出,未来的财政补偿将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6、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备案制
《意见》提出: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解读:
公立医院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由于牵涉到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整体格局,此前突破不大。不过,《意见》此次就编制改革提出了颇多具体的措施,包括编制备案制,动态调整机制,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等。
而医务人员的薪酬问题,则已是业内呼吁已久。此次,《意见》对如何确定医务人员的薪酬,提出了几个参考因素,包括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等。
对此,刘远立表示,“虽然提出了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但由哪个部门(是由人社还是卫生部门)、依据什么标准、通过什么流程来建立这个制度将直接影响到此目标的实现。我比较看好编制制度朝‘备案制’转变这一条,因为公立医院发展离不开更加灵活的人事薪酬制度,而‘编制’制度始终是影响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的最大障碍之一。”
三、医保控费“逼近”
《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鼓励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
加快建立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
解读:
此前,按项目付费被认为在“大检查、大处方”等方面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几乎已成为业内各方的共识。同时,从公立医院的改革趋势看,医保对医疗行为的监督制约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而这种重视关键是在于能够有效控制过快上涨的医疗费用,控制医疗成本。而且,未来这种监督不仅是对医疗机构的,还会是针对医务人员的。也就是说,医保监督制约的作用将会越来越精细化。
四、重构医疗服务体系
1、重构体系之协同发展
《意见》提出:优化城市公立医院规划布局。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要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解读:
《意见》仍然延续了过往控制公立医院规模的思路,不过明确了特需服务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此前,关于公立医院能否提供特需服务曾引起极大的争论。《意见》也从另一个角度做了回应,可以,但不能超过10%。这意味着,有些地方医改版本中,提出的“特许经营”等途径,将成为公立医院发展的通道。
2、重构体系之分级诊疗
《意见》提出:
逐步增加城市公立医院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生预约挂号和转诊服务号源,上级医院对经基层和全科医生预约或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到底,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
解读:
分级诊疗是一个非常好的愿景。《意见》中给出了一个硬性指标即20%,这无疑是推动分级诊疗落实的动力源(12.05,-1.34,-10.01%)。
目前推动分级诊疗的思路主要是两个角度:一是提高基层就医的保障,包括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方便快捷的转诊通道,以及更高的医保报销比例;另一个是提高大医院就医的成本,包括减少大医院普通门诊的就诊人次,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降低医保支付比例或按规定不予支付。
3、重构体系之医疗信息化
《意见》提出:底前,实现行政区域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区域平台对接。全面实施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
加强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强化远程会诊、教育等服务功能,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底前,各试点城市基本完成所有二级以上医院信息化标准建设,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
解读:
医疗信息化在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范围、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居民健康管理方面被给予厚望。《意见》所提出的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目标是逐步实现居民基本健康信息和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业务协同。而且,在信息平台建设、医院信息标准建设以及远程医疗方面,《意见》都提出了相当明确的时间表。这为医疗信息化的发展提供了相当大的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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