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蹦极项目审批流程(蹦极项目怎么申请)

威海钢结构设计公司 2周前 ( 11-23 04:43 ) 6025 抢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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蹦级有什么流程啊?

蹦极在世界各地迅速流行。几乎每个旅游胜地都有吸引年轻人和冒险者的蹦极运动。你只需要交钱就可以参加。大多数都不需要有健康证明、经验证明,甚至不需要清醒的头脑。有的国家蹦极运动有严格的管理,但有的地方则不然。

而事实上,蹦极是一项危险的活动,必须有精细的准备和严格的管理。但蹦极造成的大量伤亡事故说明,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出台一个蹦极的安全标准。因此,在安全意识较强的

地区,你的付出会得到相当的回报:一次刺激的、挑战死亡的高台坠落,紧跟着一系列渐渐减弱的弹跳。最后你在接近地面的地方被放下去,从一种处在死亡临界点的体验中满意地解脱出来。但是,如果这种操作上相当简单的活动没有良好的管理,组织松懈,那么结果则可能是一场悲剧。

有信誉的蹦极俱乐部应努力降低危险的可能性。但是最主要的蹦极事故还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2001年6月,法国的一个年轻女性在蹦极中死亡,她的朋友受伤。事故原因是因为蹦极组织者没有能够在两个人同时跳时增加一条弹力绳,仅有的一根绳索断裂,该女子被摔死。

如果要参加蹦极活动,注意以下内容:

★蹦极活动的组织者应该是一家合法经营的公司。蹦极教练要有资格、有常识并有经验。许多急功近利的组织者根本就缺少经验,设备也不完善。据记载,蹦极活动中的第一起死亡事故就是因为教练没有把绳索系好,绳子看起来是系在钩子上了,其实没有。另外,由于蹦极是一项具有冒险性的活动,你最好参加保险。

★把游客系在绳子上的方法有几种—把背带套在身上,以及系住脚踝、腿或手臂。无论哪种方法,你的安全都取决于你是否被系好了。如果系着物看起来陈旧不堪,或者你觉得哪儿不对劲,就不要跳。

★还有的事故是由于人们从正升往蹦极点的升降机上摔下来而造成的。因此升降机启动之前你必须要坐稳,不要在升降机启动之前就系上蹦极的绳子,否则绳子容易绕成一团。

★许多蹦极点都针对不同的体重,配备了不同的绳索。这些绳子有不同的颜色和标签,标明适用于哪个体重范围。要问问教练绳子的规格,如果觉得不满意,就不要跳。

★一些地方提供非常危险的蹦极形式。例如有些双人式蹦极,两人在狭小的空间内不受控制地上下弹跳,他们可能撞到对方,绳子也可能绞在一起。除非非常有经验,并且蹦极者之间的空间也足够大,否则你应避免这种危险的方式。

★还有一种沙包蹦极,活动中蹦极者手持重物,方法是当蹦极者接近地面时扔掉重物。由于你落下时要沉得多,弹力绳聚集的力量能使你向上弹出时高过起始的平台高度。这种活动的危险是你有可能撞到平台。

★在决定蹦极之前要确保天气状况良好。如果风力很大,会影响你弹跳的方向,带来不安全因素。如果当地在下雨,或最近一段时间经常下雨,绳子可能受潮,也会造成安全隐患。

跳之前要确定所有设备都能安全使用。蹦极一般用竖钩或弹簧来保证安全,这些设施应该被牢牢地固定在正确的地方。曾经因为这些设备没有安装对地方而发生过事故,因此你起跳前应该确保它们已经安装好。

★饮酒后不要参加蹦极活动。酒精不仅会损害你的判断力,还会使你急于冒险,并且不太在意安全措施。

★确保绳子垂出去的方式能够让你安全弹跳,如果绳子被钩住或缠在一起的话,你就有可能受伤。

★许多蹦极点都使用一条主安全绳,另外还有一条备用绳,以在第一条发生断裂时派上用场。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故,第一条安全绳断裂,而备用的那条长度又不对。

★如果绳子看起来磨损得厉害,不要进行蹦极。绳子有使用期限,超出期限必须更换。一些蹦极点的管理者可能使用超出期限的绳子。

★蹦极在气候温暖、阳光灿烂的旅游点尤其流行。绳子会受阳光暴晒的影响,因此紫外线辐射也应列入缩短绳子使用寿命的因素。如果要进行蹦极活动,最好在早晨,在绳子完全处于阳光暴晒和高温之前。

开个蹦极场所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是这样的蹦极项目审批流程,按照目前国内游乐设施分类蹦极项目审批流程,高空蹦极属于大型游乐实施蹦极项目审批流程,那么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属于特种设备,其项目的设计制造按照都是要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来完成,所以首先是要找到有这个资质的单位,然后要跑什么手续这个就由他们去办要更快一些,因为他们都有整个一个流程。

水上娱乐项目的审批程序有哪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游乐设施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蹦极项目审批流程,确保游乐设施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涉及的“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在封闭的区域内运行,承载游客游乐的设施。其具体范围和类型见附1。

第三条 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第四条 根据游乐设施的危险程度,纳入安全监察的游乐设施划分为A。B、C三级(见附2)。

第五条 本规程是游乐设施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的基本要求,有关游乐设施的技术标准规范,如与本规程相抵触时,以本规程为准。

第二章 技术要求

第六条 材料要求。

(-)游乐设施采用的金属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重实受力部件的材料应有质量证明书(复印件应加盖材料供应单位公章,以保证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游乐设施制造单位对所购材料质量负责,必要时,制造单位应进行材质复验。

焊接结构需用可焊性好的钢材,普通碳素钢含碳量在0.27%以下,低合金钢的碳当量应小于0.4%。

(二)机械零部件所用金属材料需考虑其力学性能、热处理性能、冲击韧性等方面的要求。对需焊接成型的重要受力部件,焊前应作焊接工艺评定,焊后消除残余应力,重要受力焊缝应进行无损检测。

(三)锻件与铸造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四)有色金属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对有色金属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设计图样或相应的技术条件中注明。

(五)玻璃钢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表面应光滑无裂纹,色调均匀。水滑梯用玻璃钢应符合以下要求蹦极项目审批流程

1.树脂应有良好的耐水性和良好的抗老化性能蹦极项目审批流程

2.玻璃纤维,应采用无碱玻璃纤维,纤维的表面须有良好的浸润性;

3.厚度应不小于6mm,法兰厚度应不小于9mm。

(六)水滑梯滑道内表面要求如下蹦极项目审批流程

1.不允许存在小孔、皱纹、气泡、固化不良、浸渍不良、裂纹、缺损等缺陷,背面不允许存在固化不良、浸溃不良、缺损、毛刺等缺陷,切割面不允许存在分层、毛刺等缺陷;

2.距600mm处用肉眼观察,不能明显看出修补痕迹、伤痕、颜色不均、布纹、凸凹不平、集合等缺陷。

(七)采用高分子材料时,应充分考虑局分子材料对耐候性和防腐性的要求,并根据具体使用情况,确定其更换的周期。各种高分子材料的有害物质含量必须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范围内。

(八)游乐设施使用木材时,应选用强度好、不易开裂的硬木,木材的含水率应小于18%,并且必须作阻燃和防腐处理。

第七条 重要的轴(销蚀)类零部件。

重要的轴(销轴)类零部件是指凡失效时会导致乘客人身伤害的轴、销轴类零部件,如主轴、中心轴、坐席吊挂轴、车轮轴、油(气)缸上下支撑销轴、坐席支承臂上下销轴等。其应符合下述要求蹦极项目审批流程

(一)重要轴(销蚀)类零部件,其设计寿命应大于8年(在设计说明书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不易拆卸的轴类(指拆装工作量占整机安装工作量的50%以上)按无限寿命设计。

(二)轴(销轴)类设计应符合有关设计规范,结构应合理,避免截面过分突变,过渡圆弧半径应适当。

(三)有相对摩擦的轴(销轴)类零件应定期拆检,最大允许磨损量为原直径的0.8%,且最大值不超过1mm,没有相对摩擦的最大允许锈蚀量为原直径的1%(打光后测量)。

(四)重要轴(销轴)类零部件宜采用力学性能不低于45号钢的材料制作,经调质后硬度应符合《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合金结构钢》(GB/T3077)的规定。

(五)重要轴(销轴)类材料必须有材质证明书,否则应进行复验,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不能低于设计要求。

(六)重要轴(销轴)类零部件出厂时必须进行100%无损检测。

(七)行车类的重要轴、销轴应每年进行1次无损检测,其他重要轴类(不易拆卸的除外)零部件每3年拆检1次,进行无损检测。

第八条 钢丝绳、吊挂件、链条、皮带。

(一)乘人部分使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钢丝绳》(GB/T8918)的规定,并采用镀锌钢丝绳。

(二)吊挂乘人部分用钢丝绳数量不得少于2根,如采用1根时,必须经充分技术论证。钢丝绳与坐席部分的连接,应做到当1根断开时坐席能够保持平衡。采用滑轮提升机构时,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从滑轮上脱落的结构。

(三)采用卷筒传动的结构,必须设有防止钢丝绳过卷和松弛的装置,钢丝绳的终端在卷筒上应有不少于3圈的余量。

(四)钢丝绳的端都必须用紧固装置固定,其一般固定方法应符合《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GB8408)(以下简称GB8408)的要求。瑞部固定应由专业人员操作。采用绳央固定时,U形螺栓、螺母应位于钢丝绳的长边上,符合GB8408要求。

(五)钢丝绳安全系数按静荷载计算不小于10,按总载荷计算不小于5,其计算方法应符合GB8408的规定。

(六)应经常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吊挂和提升用钢丝绳的磨损允许值应符合GB8408的要求。

(七)用于悬挂坐席的环链,应采用两根以上或者用同等强度的钢丝绳与环链并用,当其中一根断开时,坐席应能够保持平衡。

(八)传送动力的滚子链,必须符合《短节距传动用精密滚子链和链轮)(GB/T1243)的规定。环链不能用于传送动力。

(九)载客用的环链、链条。输送带等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O。

(十)传送动力的三角带、平带、槽形带,其表面应无破损、老化、断裂,带连接部分应无伤痕、剥离。

(十一)皮带和滚子链传动应适度拉紧,其装配要求应符合《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规定。

(十二)提升链条应适度拉紧,链条的伸长量及磨损允许值应符合GB8408的规定。

(十三)采用输送带的提升机构应有张紧装置,皮带松紧适度,不应有明显的跑偏现象,滚筒及导向装置应灵活可靠。

(十四)电动机、减速器、联轴器等应安装良好,安装要求与公差应符合《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规定。

第九条 重要受力焊缝。

(一)重要受力焊缝[如悬臂梁根部焊缝、坐席支承件焊缝、吊挂件焊缝、油(气)缸支座焊缝、轨道对接焊缝、轨道与支架间的焊缝等],以及不同材质的焊缝,必须按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不同材质的焊缝还应有消除残余应力的措施。

(二)重要受力焊缝、不同材质的焊缝,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工人完成。必须进行无损检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三)焊缝设计应遵守以下原则:

1.焊缝的设计必须遵守“等强度”的原则,即焊缝的强度指标必须大于或等于母材的强度;在焊缝填充材料的选择、焊接工艺和热处理工艺的制定、焊缝质量控制、焊缝接头的结构设计与应力控制等方面,均应保证焊缝和热影响区的承载能力不低于母材。

2.在钢板厚度或宽度有变化的对接焊缝中,应在板的一侧或两侧作坡度不大于1∶4的斜角。

3.角焊缝承受动载荷的,应采用全焊透结构。

4.当焊件不相互垂直而采用斜角角焊缝时,两构件之间夹角不应小于60°。

(四)焊缝的基本要求如下:

1.焊缝表面不应存在漏焊、烧穿、裂纹、未熔合、未熄透、未填满、弧坑、严重咬边以及肉眼可见的气孔、夹渣等缺陷;

2.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3.所有的焊渣、焊瘤应清除干净。

第十条 金属结构。

(一)金属结构件的涂装必须达到防锈蚀的要求。

(二)受力结构件的最大锈蚀深度应小于原型钢厚度的15%。

(三)型钢轨道磨损量应小于原厚度尺寸的20%;圆管轨道磨损量应小于原厚度尺寸的15%。

第十一条 安全装置。

(一)根据游乐设施的性能、结构及运行方式的不同,必须设置相应形式的安全装置,主要有:

1.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有足够的破断强度,它与乘载体的固定必须可靠,开启扣必须有效可靠。

2.安全压杠:安全压杠必须有足够的锁紧力,其销紧机构不能由乘客开启,当自动开启装置失效时,应能够手动打开,对危险性较大的游乐设施,必须设置两套独立的人身保险装置。

3.锁紧装置;封闭的座舱舱门必须设有内部不能打开的两道锁紧装置,非封闭座舱舱门也应设锁紧装置;锁紧装置必须灵活、可靠。

4.制动装置:制动装置必须平稳可靠,制动能力(力或力矩)≥1.5倍额定负荷轴扭矩(或冲力),当切断电源时,制动装置应处于制动状态(特殊的除外);同一轨道有两辆(或两组)以上车辆运行时必须设有防止碰撞的自控停止制动和缓冲装置,制动装置的制动行程应可调节,滑行车辆的停止,严禁采用碰撞方法。

5.止逆装置:沿斜坡牵引的提升系统,必须设有防止载人装置逆行的装置,在最大冲击负荷时必须止逆可靠,止逆装置安全系数≥4。

6.运动限制装置:绕固定轴支点转动的升降臂,或绕固定轴摆动的构件,都应有极限位置限制装置,限制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7.超速限制装置:采用直流电机驱动或者设有速度可调系统时,必须设有防止超出最大设定速度的限速装置,限速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8.缓冲装置:可能碰撞的游乐设施。必须设有缓冲装置。

(二)观览车必须能够正反向转动,停车开关应设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三)提升机构应当安全可靠,在运行中不允许出现爬行、窜动及异常振动现象。

(四)靠摩擦力提升的,摩擦面之间不允许有明显的相对滑动。

(五)载人装置在额定载荷下,停在提升段任意位置,提升机构应能平稳启动。

(六)提升段应设疏导乘客的安全通道。

(七)在有可能导致人体、物体坠落而造成伤亡的地方,应设置安全网,安全网的联接应可靠,安全网的性能应符合《安全网》(GB5725)中关于平网的要求。

(八)游乐设施的机械部分应有防护罩或其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乘客接触。坐席的内部或外部等凡乘客可能接触到的地方,应光滑无棱角、尖片、突出的钉、螺丝或其他有可能引起人员受伤的物体。

(九)高度20m以上的游乐设施,在高度10m处应设有风速计。

第十二条 液压、气动系统。

(一)设置液压或气动系统的游乐设施,每台套应设置单独的液压、气动系统。

(二)液压或气动系统应设有不超过额定工作压力1.25倍的过压保护装置,必须设置监控系统工作状况的仪表。

(三)游乐设施中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

(四)液压系统除特殊规定外,在使用地环境温度最高时,液压泵的进口温度不得超过60℃。

(五)液压系统在装配前,其接头、管件及油箱内表面等必须清理干净。

(六)液压油的选用,应依据设备使用工况,选用符合当地条件的抗磨液压油。

(七)使用液压驱动的大型观览车,应配置备用动力,在断电或主泵出现故障时,能保证设备运行,疏散乘客。

(八)当液压、气动系统元件损坏会发生危险的设备,必须在系统中设置防止失压或失速的保护装置。

(九)系统中工作流量较大的中、高压液压系统,应有液压缓冲保护措施,以避免或减少系统在启动及阀件切换时产生的液压冲击。

(十)对气动刹车点较多的系统,应按实际需要多点分设单独的储气罐,以保证每个刹车装置都能达到额定工作压力。

(十一)大型气压发射式、弹射式设备,应设置单独的发射贮气罐,2次发射或者弹射前,贮气罐内压缩空气必须全部排出。

(十二)液压系统不应渗漏,气动系统不应有明显的漏气。

第十三条 电气系统。

(一)游乐设施电气系统的设计功能必须满足该游乐设施的运行控制和安全保护的需要,并满足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使用的要求。

(二)游乐设施的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应采用TN-S系统;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及不带电金属结构等必须可靠接地;低压配电系统的保护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接地装置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规定;带电回路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平1MΩ。

(三)高度超过15米的游乐设施应设置避雷装置,避雷装置必须连接可靠,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四)游乐设施不应设置在高压架空输配电线路通道内,如设置必须取得当地电力管理部门的同意。

(五)电气系统中配备的智能化控制设备、电力驱动装置、电子元器件等技术性能(如容量、电压等级,速度、温度、防护等级,频率、抗干扰性能等)和电线电缆的规格必须符合该游乐设施的正常安全使用要求;国家明令禁止的或淘汰的产品不得选用。

(六)必须配置具有电气安全保护功能(如过流、过压、欠压、缺相、短路。漏电、超速、低速、联锁等)的装置,其装置中的保护元件应与保护特性相匹配,并在明显位置设置紧急控制按钮和必要的声光报警装置。

(七)对电压超过50V的裸露的导电回路并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地方,必须采用防护措施或隔离措施。

由乘客操作的电器开关应采用不大于24V的安全电压,如无法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人身安全。

(八)控制室、电气控制台、电气控制柜的设计和电气设备、电器元件的安装位置应方便人员操作。维护和检修,控制按钮应有明显的识别标志、信号灯,按钮应符合《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颜色》(GB/T2682)的规定。

(九)控制柜、操作台、导线保护管等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制作;控制柜、操作台内保持清洁,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室外或需防潮防雨的场所使用的电器柜、操作台、动力装置(如电机、制动器)、执行元件(如电磁阀、电动执行器等)、电子元器件(如行程开关、电磁开关、光电开关、各种传感器等)应有防雨措施或者选用防雨防潮的设备和器件。

水上游乐设施的电气设备应符合船用电气设备的要求。

(十)对需要照明才能运行的室内或者其他场所的游乐设施,必须设置照明灯具,其照度应满足游乐设施的运行要求,室外或其他潮湿场所应选用防潮灯具;照明和装饰灯具的设计、选用和布置必须确保人身安全。

(十一)电气设备应安装牢固,走线排列应整齐合理,接线端子应连接可靠,并应有清晰的编号;强电与弱电回路应尽可能分开设置;弱电回路必要时应采取抗干扰的屏蔽措施。

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十二)电气系统操作控制应可靠,动作准确灵敏,各种监控监视仪表(如电流表、电压表、温度表、压力表、速度表等)应工作正常,属于法定检定范围的,应当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十三)对操作控制人员无法观察到游乐设施的运行情况,在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应设置监控设备,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 水上设施。

(一)经营水上游乐设施的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救生人员和救生设备,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水上世界的环流河、漂流河等拐弯隐蔽处须设高位监护哨;

2.造波池在水深超过1.5米的区域的两侧分别设立高位监护哨;

3.水滑梯出口处至少设1名救生员。

(二)碰碰船、峡谷漂流等船只,必须在限制的水域内行驶,不得混杂在一起;有落水危险的船只必须设扶手,但禁止设安全带;各种船只的水密性和稳定性试验必须合格。

(三)水上世界要求如下:

1.在游客进入的通道上应设置消毒池,池长不小于2米,宽度与通道相同;游人可触及之处,不允许有锐边、尖角、毛刺等危险突出物。

2.开放夜场的水上世界应设有充足的照明,儿童涉水池、儿童滑梯水池的水面照度不低于75LX,其他水池不低于50LX。

3.室内的水上世界,必须设置通风换气设备,保证每小时至少换气3次。

4.水上世界游客通行的地面应采取防滑措施,或者在适当的地方放置“小心路滑”的警告标志。

5.水上设施的金属零部件必须采取防腐措施。

(四)水滑梯要求如下:

1.水滑梯表面必须光滑,内表面不应有起泡、开裂、变形等异常现象,滑道的所有边角必须保持圆滑,所有接头的上口不得低于下口;

2.滑道的入口至少有1名工作人员,指导和监督游客按规定的姿势滑行,按距离或按时间间隔放行游客,以保证前后之间不碰撞;

3.多条滑道时,其相邻滑道中心线的距离应不小于900mm,单滑道或多滑道边缘距护板或护栏的距离不得小于500mm,对高度不同的组合式滑梯,其组合处滑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400mm。

第十五条 基础、站台、栏杆和安全通道。

(一)基础的要求如下:

1.游乐设施的基础不得出现不均匀沉陷、开裂及松动现象;

2.与基础相连接的螺栓必须采用防松措施;

3.基础在设计中应考虑到下列载荷:地震、风载及展示牌和装饰物所引起的风载和自身重量,对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必须提供当地的气象、供电、地震和地质资料,以供设计和制造单位校验;

4.大型游乐设施的土建基础或建筑物必须按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由相应资质单位施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二)站台及栏杆方面的要求:

1.游乐设施周围及站台,均应设置安全栅栏或隔离措施,安全栅栏应符合GB8408,室内儿童娱乐项目设置的安全栅栏高度不低于0.65米;

2.在进口处应有引导栅栏,站台应有防滑措施;

3.栅栏门开启方向应与乘客行进方向一致;

4.栅栏门的内侧应设立止推块,以防关闭过度后挤压游客。

(三)设置游乐设施进出的安全通道时,要求如下:

1.应有避免游客发生危险和防止高处跌落的措施;

2.楼梯面、支撑物表面不应有尖角、障碍物,应设防抖动、防下滑、防跌绊等安全措施;

3.楼梯和坡道宽度不小于500mm,楼梯踏面宽度不小于250mm,台阶高度不大干200mm,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4,楼梯、坡道、平台应有安全保护措施,以防止从高处跌落。 第三章 设计与制造

第十六条 设计制造单位及其设计制造人员对所设计制造的游乐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设计制造必须符合相应的规程、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 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主要受力部件,并规定整机及关键零部件设计使用寿命。

第十八条 对新建和改建的首台(套)游乐设施,以及境外设计、制造在中国境内安装使用的首台(套)游乐设施,属于A级或B级的,必须进行设计审查及型式试验。设计审查及型式试验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许可的国家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机构承担。设计审查及型式试验通过后,方可投入正式制造和安装。 第十九条 设计审查主要对设计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游乐设施的物理性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二)游乐设施的结构是否满足强度和刚度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三)选用的金属和非金属材料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四)机械传动装置、液压及气动装置、行程及限位装置、制动装置和安全保险装置等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五)电气部分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六)制造、运输、安装、运营及其他方面的特殊需要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第二十条 设计审查通过后,制造单位可以生产样机用于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包括对直接与安全有关的关键零部件的型式试验,以及对样机整机进行验证试验。型式试验通过前,不得投入正式制造和安装。

第二十一条 关键零部件型式试验的要求如下:

(一)要求进行型式试验的关键零部件主要有:

1.蹦极跳、空中飞人、滑行伞等使用的捆绑式柔性约束物(或服装);

2.安全带、安全杆、U型压杆等乘客约束物及其锁紧定位装置;

3.制动装置、缓冲器;

4.特殊的轮系和轴系;

5.座舱和乘人约束物的挂点、吊点所用的零部件,如销轴、U型卡、O型环、钢丝绳、钢丝绳绳夹、钢丝绳接头,链条、链条接头、蹦极的弹性绳索;

6.设计审查机构确定的其他关键零部件。

(二)型式试验可按照以下3种方式进行:

1.标准零部件,由生产厂提供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2.由专业厂家生产的非标零部件,由专业厂家委托进行型式试验;

3.由游乐设施厂家自行生产的专用零部件,由厂家委托进行型式试验。

(三)非标及专用零部件,应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许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并取得相应的报告。

(四)对大型的关键零部件,应当用验证试验来确认安全质量的可靠性,模拟该零部件的实际工况下受力情况,或直接在样机上进行实际工况下的受力试验,测量静态和动态的应力、应变、变形。

第二十二条 样机验征试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空载试验:主要是对运动形式、运动方式和运动参数、控制可靠性等方面的试验。

(二)满载试验及偏载试验:根据游乐设施具体情况,对样机综合性能进行全面检测。

第二十三条 设计审查及型式试验通过后,审查机构应出具《设计审查报告》及《型式试验报告》,并在总图和主要部件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 第二十四条 游乐设施的制造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予的相应资格后,方能从事相关产品的制造工作。

第二十五条 制造单位应在游乐设施明显部位装设铭牌,铭牌内容至少应包括制造单位名称与地址、设备名称、编号、生产许可证号以及速度、高度、额定乘客数等技术参数。

第二十六条 游乐设施出厂时,必须附有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书和有关设计图样等随机文件(见附3),并向用户提供必要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

第四章 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

第二十七条 游乐设施的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单位,必须对游乐设施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第二十八条 游乐设施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单位资格许可规则》的要求,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以承担许可项目的业务。游乐设施安装、大修、改造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

第二十九条 从事游乐设施的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取得相应资格后,方能从事相关的工作。

第三十条 安装(包括移地重新安装)、改造游乐设施施工前,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到使用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备案:完工后,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自检和申请验收检验。

第三十一条 游乐设施安装前和安装过程中,安装单位如发现零部件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质量问题时,应停止安装并报告备案机构。

第五章 使用与监督检验

第三十二条 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必须对游乐设施的使用安全负责。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关资质的制造单位生产的有《型式试验报告》的游乐设施产品。 第三十三条 游乐设施使用单位负责人对保证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负责。使用单位负责人或委托负责人应熟悉所管理的游乐设施的安全技术知识,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能够上岗。

第三十四条 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游乐设施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监督检查游乐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维修情况。

(二)检查和纠正游乐设施运营中的违章行为。

(三)督促落实游乐设施技术档案的管理。

(四)编制常规检验计划并组织落实。

(五)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六)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七)组织游乐设施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三十五条 新建游乐设施在技人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三十六条 移动式游乐设施在首次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易地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备案时,使用单位需持以下资料:

(一)注册机构发给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二)在有效期内的验收检验报告或定期检验报告。

(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四)在本地区的行程计划。

移动式游乐设施离开注册地时,应到注册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离开备案地时,应到备案机构注销备案。

移动式游乐设施的定期检验可由使用所在地区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许可的监督检验机构执行。

第三十七条 A级游乐设施,由国家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B级和C级游乐设施,由所在地区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授权的监督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首台(套)游乐设施的型式试验与验收检验由国家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机构一并进行。 第三十八条 监督检验机构在接到具备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条件的检验申请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安排相应的检验。游乐设施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按照《游乐设施监督检验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发给《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第三十九条 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机构及检验人员不得从事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修保养等经营性活动,应保守受检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四十条 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定期检验制度,按时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必须将游乐设施《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明显的位置上,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照规定张挂的游乐设施不得使用。

第四十一条 游乐设施的操作、维修保养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

办个蹦极场所要什么条件?需要那些手续?

1 范围 GB19079的本部分规定了蹦极场所开放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各类蹦极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蹦极项目审批流程,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GB19079 的本部分。 3.1 蹦极bungee jump 是指人们使用蹦极索从高处自由跳下的活动。 3.2 蹦极场所 bungee jump place 能够满足人们进行蹦极运动训练、比赛、健身休闲等活动的场所。它包括蹦极项目审批流程:人工蹦极场所和天然加人工蹦极场所。 3.3 蹦极平台 bungee jump platform 蹦极者起跳的平面构筑物。 3.4 安全辅助绳 assist the rope safety 人们在蹦极活动中,用于保护蹦极者安全的蹦极绳以外的绳索。 3.5 蹦极技术指导人员 bungee jump instructor 是指传授蹦极运动理论和技能的人员。 4 从业人员资格 蹦极技术指导人员、安全保卫人员等应持国家有关执业资格证明方能上岗。 5 场地、设施设备条件 5.1 蹦极塔台 5.1.1 自然高度不超过 80 m,蹦极平台长度不小于 3 m,宽度不小于 2m,蹦极跳台臂长度不小于 12m。 5.1.2 蹦极绳垂直状态投影点距周边障碍物半径不小于 12 m 。 5.1.3 蹦极绳垂直状态投影点的底部水深不小于 4 m 。 5.1.4 有清晰、醒目的水深标识,并有隔离带。 5.1.5 有安全护栏、防滑设施、防护网,且蹦极台出口设置拦挡设施。 5.2 蹦极平台 5.2.1 设置隔离区,蹦极者与无关人员之间应设有隔离设施。 5.2.2 蹦极台四周设置拦挡物,且进出口处设可向内开合拦挡物。 5.2.3 活动载荷不小于 300 kg/㎡。 5.2.4 安全护栏承受水平推动力应该符合 GB 8408—2000的要求。 5.2.5 地表面静摩擦系数不小于0.5。 5.2.6 蹦极区域应设置观察点,并有录象监控设置。 5.2.7 回收绳与跳跃平台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4m。 5.3 蹦极空间 5.3.1 反弹点与平台下缘竖直距离不小于蹦极高度的 7% 。 5.3.2 跳跃高度小于 4O m 时,下落最低点距离着陆区域的竖直距离不小于 3 m;跳跃高度大于 40 m 时,下落最低点距离着陆区域的竖直距离不小于 4 m 。 5.3.3 跳跃高度小于40 m 时,蹦极绳垂直状态下与障碍体后向距离不小于 16 m,侧面向距离不小于 9.6 m;跳跃高度小于 40 m 时,蹦极绳垂直状态下与障碍体后向距离不小于 25 m,侧面向距离不小于 12 m 。 5.4 提升、下降及传动力设备 5.4.1 安全辅助绳安全系数大于 10,且直径不小于 8 mm。 5.4.2 提升设备的安全辅助绳和固定装置应符合 GB 8408—2000的要求。 5.4.3 滑轮或卷筒与安全辅助绳的直径比例不小于 40 倍,导向轮直径与安全辅助绳的直径比例不小于 20 倍。 5.4.4 低于 20 m 的蹦极台,其滑轮或卷筒与安全辅助绳直径的比例不小于 20 倍。 5.4.5 有防止安全辅助绳脱落、过卷、松弛和打折缠绕装置。 5.4.6 安全辅助绳无载荷时在卷筒上缠绕圈数不少于 3 圈。 5.4.7 确认蹦极者已停止跳跃后,方可启动卷扬机提升或下降蹦极者。 5.4.8 卷扬机制动器应符合 GB/T 5144—1985的要求。 5.5 蹦极绳 5.5.1 蹦极绳应取得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5.5.2 蹦极绳使用次数不得超过生产厂家额定使用次数,且断丝不超过 5% 。 5.5.3 蹦极绳与人连接的卡扣不少于 2 个,且卡扣为闭锁结构。 5.6 其他要求 5.6.1 背带、扁带、踝部绑带等跳跃装备应取得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5.6.2 高于 2O m 的蹦极平台上应配备风速计。5.6.3 蹦极平台、接应区和休息厅的工作人员应保持联络畅通。 5.6.4 在升降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有紧急救援设施。 5.6.5 有救生观察台、救生船、救生圈、救生竿和救护板。 5.6.6 蹦极场所公共休息室室内空气符合 GB/T 17093 的要求。 5.6.7 公共指示用标识应符合 GB/T 10001.1 的要求。 6 安全保障 6.1 在醒目位置有“蹦极人员须知”及安全警示。 6.2 在明显位置固定蹦极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6.3 有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文件、年度维修计划及落实情况、安装、大修记录及其验收资料、设备故障与处理的记录。 6.4 急救药品和器械应摆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 6.5 非开放时间应有值班人员。 6.6 各类人员上岗有明显标识。 6.7 有健全的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安全操作、意外事故处理、安全保卫制度及人员服务岗位责任制。 补充蹦极项目审批流程: 一套好的设备大概需要20W左右 因为 安全第一 嘛! 追问蹦极项目审批流程: 办个蹦极场所要那些地方审批,蹦极场所不在 旅游 场所行吗 回答: 要到体育总局去审批! 不再 旅游 场所个人应该可以.. 只要有环境 各项手续 指标 完全 应该可以的!

我想在家乡(湖南)投资一个蹦极项目,需要哪些审批?

关于高空蹦极项目审批的话你可以直接 去找省级质监局,有一个标准的流程。

另外,在湖南不是在长沙世界之窗就要高空蹦极嘛,另外在张家界马上就有一个世界第一的高空蹦极,位于张家界大峡谷景区,所以要是在湖南其他地方新建一个高空蹦极,这个要考虑一下。

蹦极前需要做什么准备

 1、蹦极前要做什么准备工作

1.1、选择正规的蹦极场所

现在国家层面对像蹦极这样的大型游乐设施的相关技术要求是越来越规范的,这包括项目的设计、制造、安装,以及实验检验和运行使用管理,都有一套完善的技术要求。

比方说在执行高空弹跳的时候,其每个操作环节都讲求双保险,比如在执行弹跳的时候操作的至少要有两名教练员,相互确认其每个操作步骤。另外不管是选择哪种弹跳方式,其所用到的装备,都有二道保护,其作用就是在第一道安全系统失去作用时,第二道安全系统仍然100%起到安全作用,保证参与者安全完成弹跳。

所以,只要是选择正规的,获得国家许可运行对外开放的高空蹦极站点,在安全上这个多事有保障的。

1.2、做好心理准备

蹦极是对自我勇气的一种挑战,去蹦极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不能够临阵退缩,加大自己的恐惧。蹦极时一定要佩戴好防护用具并且学习标准的蹦极动作,绝对不能在高空中做出危险动作,危害安全。

2、蹦极要注意什么

参加蹦极者必须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如果年龄在13-17岁愿意参加者,则必须有监护人办理手续。

凡是深度近视者则要慎重啦,因为蹦极的准备是由新西兰引进,采用的是踝部安全带,蹦极者跳跃时是头朝下,人的身体是以9.8米/平方秒的加速度自由下坠,很容易脑部充血而造成视网膜脱落。

跳下前应充分活动身体各部位,以防扭伤或拉伤,跳出后要注意控制身体。

参加蹦极着装要尽量简练,合身,不要穿易飞散或兜风的衣物。还有不应戴眼镜,下跳前个人物品应交由他人保管,若是独自一人前来蹦极者,则应将个人物品寄存在售票处。

3、哪些人不能蹦极

3.1、心脑病者不能跳

因为蹦极是一项比较惊险刺激的极限运动,而且在运动过程中某些弹跳方式脑部是朝下的容易充血。此外人体还会因为刺激惊吓等突然处于高度应激的状态,瞬间分泌大量的肾上腺激素等物质,对心脏等器官有影响。所以有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等疾病,且不能受刺激不能承受心跳过快血压升高等状况的人是禁止蹦极的。

3.2、深度近视不能跳

蹦极时很多姿势都会让人在下坠过程中头朝下,这样就会造成身体血液倒流,涌向头部造成脑部充血,高度近视者就容易因此发生视网膜脱落的状况。所以一般蹦极检查出是高度近视后就会被拒绝。另外虽然有的绑带方式让人像坐秋千一样并不会头部朝下,但是弹跳绳反复弹拉时无法保证人体不会倒过来,所以保险起见还是不跳为好。

3.3、体重不符者不宜

蹦极对体重也是有一定要求的,一般在体检完毕后工作人员会将体重标记在弹跳者的手背上,这样是为了方便为不同体重区间的人选择相应的弹跳绳。一般只要身体健康,体重在35公斤到165公斤之间都是可以参加的。如果低于或者超出这个范围,出于外界各方面因素干扰的考虑都可能会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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