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1、,工业建筑消防安全验收标准,2、,小宾馆消防验收标准,3、,不同高度居民楼消防验收标准,4、,公共建筑消防验收标准,5、,消防楼梯规范,6、,消防验收等级划分标准,验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各机电专业的消防设计1、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2、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3、火灾照明
工业建筑消防安全验收标准
验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各机电专业的消防设计1、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2、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3、火灾照明应在下列设置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4、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5、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6、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火灾自动报警及消控室1、报警区域按防火区域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可以有几个防火分区组成;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有:集中报警系统:区域报警系统;控制报警系统(消控中心),一个区域报警控制器可警戒多个楼层(看产品的功能)安装位置距地面1.3-1.5米,报警安装位置1.3-1.5米;3、建筑面积大于500m的地下商店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4、独立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h的隔墙和2h的楼板,并与其他部位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5、消控室应设置下列功能: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的声、光信号,事故广播和安全疏散指令等:控制消防水泵,固定灭火装置,通风空调系统,电动的防火门、阀门、防火卷帘、防烟排烟设施。显示电源、消防电梯运行情况等;6、火灾报警按钮安装在距地面1.5米;7、报警线预留100-200毫米长度,绑扎成束、+红—兰线8、报警线敷设不应有接头、纽结,导线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用接线端子或焊接连接(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超过2根),盒内外加螺母。不同电压、电流、不同回路、不同系统、不同类别的线不能放在同一线槽内;9、线槽每隔1.5米设吊架及支架,吊拉杆不小于6mm;10、消防电源应为专用电源,不允许插接接头;11、消控室门向疏散方向开门,允许有送回风管但应加防火阀。严禁无关电气线路穿越,控制台周围留1米通道和检修通道;12、消防控制的功能:控制消防设备的开启、关闭;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开关;关闭防火阀,停止空调送风机;显示火灾、故障报警的位置;疏散通道、出口等;显示保护地图(模拟图、平面图);显示消防电源的状态;配备火灾报警应急广播控制装置;13、消防控制状态的过程:当火灾报警时;火灾报警系统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启动;室内消防栓系统启动(消防水泵启动);电源进行切换(非消防电源停电,应急消防电源启动),并接通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指示照明。电梯迫降在首层;,加压送风机启动(风口开启),隔离系统启动(防火卷帘下降);防火门关闭;14、每隔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两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的距离不超过30米,安装位置1.3-1.5米。防烟、排烟系统1、一二类建筑(高度超过50米)、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建筑物应设置防烟分区;2、防烟分区一般不超过500平方米,不大于防火分区;不跨越防火分区,防排烟系统设置一般在走廊、防烟道、排风井道各自独立,耐火等级1小时;3、高层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分为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分为:机械排烟系统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系统;4、塔楼建筑应设有两个疏散防烟楼梯;并设有前室,前室设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5、防烟楼梯间。合用消防前室设计风量18000-20000.28000-30000M3、H。层数超过32层的分段计算。机械加压送风系统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在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当楼梯间和消防前室加压送风系统必须合用时应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力点的的压头损失,其余压应符合下列规定:2、防烟楼梯间为50PA;3、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避难间为25PA;4、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的风速规定(1)采用金属风管,风速不大于20米/秒(2)混凝土结构管道风速不大于15米/秒(3)送风口的风速不大于7米/秒;排烟口的风速不大于10米/秒;6、排烟系统的设置的:一般设置在楼梯间、前室、消防前室,合用前室。避难层。7、超过32层的建筑楼梯间的送风量和排风量应分段计算8、剪力楼楼梯间可供用一个风道其风量按两个楼梯间计算,风口分别设置。9、避难层的加压送风量按净面积计算不小于30立方米/秒,避难层应设有消防电梯出口、应急照明、广播、消防、消防栓、并设有独立的防烟设施,防烟楼梯进行分割。机械排风(防烟)系统1、排烟系统的设置条件:(1)建筑高度超过32米,(2)内走廊超过20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2、防烟系统的安装位置:(1)担负一个防烟分区净空高度大于6米的房间,每平方米不小于60立方米(2)担负一个防烟分区净空高度大于6米的房间,每平方米不小于120立方米(3)排烟口安装在屋面及顶棚位置;排烟量不小于60立方米/秒;(4)防烟口设置水平距离不超过30米防烟阀关闭温度280℃(5)走廊的防排烟系统竖向设置,室内的按防火分区设置(6)机械防排烟系统可以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但必须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7)防火风管为建筑中的安全救生系统:主要应用于火灾时的排烟和正压送风的救生保障系统,一般可分为1h、2h、4h等的不同要求级别。3、通风与空气调节(1)通风系统应设置,横向按防火分区设置,竖向每五层设置(不超过5层);(2)通风空调系统穿越下列情况时安装防火阀700C(穿越防火分区墙、楼板变形缝等)。防火分区1、一类建筑:1000平方米;二类建筑:1500平方米;地下室:500平方米;2、高层建筑与裙楼有防火墙及良好的防火措施时最大防火分区不应超过2500平方米;3、高层建筑有自动扶梯、上下层连通、上下开口通道楼梯等,防火分区应按上下连通作分防火分区,面积叠加计算4、每层防火分区安全通道门不应小于两个,两个安全门的距离不小于5米。一般在24-40米,环形走廊10-20米;安全疏散门距离室内的任何一点不超过40米,室内到室内门不超过15米。5、首层消防通道走廊宽1100-1200毫米;门900-1300毫米,门往外开。门外1。4米内不应有踏步104、防火卷帘耐火等级一般为3小时;6、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住户不超过八户,应设有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7、消防电梯的配置:小于1500平方米设置一台消防电梯,大于1500小于4500平方米2台,4500平方米3台;8、消防电梯应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消防电梯前室不小于6平方米;9、十层以上的建筑应在单元内的阳台进行连通或凹陷。消防给水及消防灭火设备1、消防电梯前室设有消火栓;2、消防泵房耐火等级为2级。消防水箱楼板厚15毫米,隔墙耐火2小时,甲级防火门;3、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均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设备。其他1、玻璃幕的耐火等级应耐火1小时;2、建筑变形缝等应加防火保护层;3、无框玻璃幕墙及间隔玻璃幕墙应耐火1小时,应有800mm高实体墙;4、发电机房储油不能超过8小时用量;5、高层建筑的间距13米、群楼6米;6、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米,与建筑物距离不小于5米,高度不超过4米;7、建筑物的变形缝及金属结构要加防火保护层;8、一、二级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距离150米,面积2500平方米。电缆井、管道井、排风井、防烟井应每层进行分隔。
小宾馆消防验收标准
小酒店消防的基本要求如下:1、小酒店所在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建筑物耐火等级低于二级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层数不得超过2层;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2、当小酒店与其他建筑物相邻或附着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实体砖墙应与其他部位分开;3、小酒店每层至少要有两个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以设置一个: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每层人数不超过25人;楼梯间应通向上人屋顶平台,通向屋顶平台的门窗应向外开启;疏散楼梯应采用室内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当室内封闭楼梯间确实难以设置时,可以设置开放,但每层向公共疏散走道或楼梯间开启的门窗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窗,可自行关闭;4、两层以上的小酒店疏散楼梯间应为封闭楼梯间。设置封闭楼梯间确实很困难。通往楼梯间的门、窗和孔必须由乙级防火门隔开;5、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楼梯应设置相应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发光辅助疏散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不同高度居民楼消防验收标准
五层左右应明确为五层建筑(建筑层数不可能也不允许左右摇摆),五层建筑总高度如不大于24m,按多层建筑进行验收。消防验收的主要内容为,防火分区的划分与面积,楼梯间的形式、疏散宽度,疏散通道的距离长度、净宽,消防设施(如消防栓,消防管道,防、排烟设施等)。
公共建筑消防验收标准
消防验收规范标准(最新完整版)1-验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2-各机电专业的消防设计1、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2、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3、火灾照明应在下列设置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4、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5、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6、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3-火灾自动报警及消控室1、报警区域按防火区域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可以有几个防火分区组成;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有:集中报警系统:区域报警系统;控制报警系统(消控中心),一个区域报警控制器可警戒多个楼层(看产品的功能)安装位置距地面1.3-1.5米,报警安装位置1.3-1.5米;3、建筑面积大于500m的地下商店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4、独立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h的隔墙和2h的楼板,并与其他部位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5、消控室应设置下列功能: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的声、光信号,事故广播和安全疏散指令等:控制消防水泵,固定灭火装置,通风空调系统,电动的防火门、阀门、防火卷帘、防烟排烟设施。显示电源、消防电梯运行情况等;6、火灾报警按钮安装在距地面1.5米;7、报警线预留100-200毫米长度,绑扎成束、+红、—兰线或黑;8、报警线敷设不应有接头、纽结,导线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用接线端子或焊接连接(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超过2根),盒内外加螺母。不同电压、电流、不同回路、不同系统、不同类别的线不能放在同一线槽内;9、线槽每隔1.5米设吊架及支架,吊拉杆不小于6mm;10、消防电源应为专用电源,不允许插接接头;11、消控室门向疏散方向开门,允许有送回风管但应加防火阀。严禁无关电气线路穿越,控制台周围留1米通道和检修通道;12、消防控制的功能:控制消防设备的开启、关闭;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开关;关闭防火阀,停止空调送风机;显示火灾、故障报警的位置;疏散通道、出口等;显示保护地图(模拟图、平面图);显示消防电源的状态;配备火灾报警应急广播控制装置;13、消防控制状态的过程:当火灾报警时;火灾报警系统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启动;室内消防栓系统启动(消防水泵启动);电源进行切换(非消防电源停电,应急消防电源启动),并接通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指示照明。电梯迫降在首层;,加压送风机启动(风口开启),隔离系统启动(防火卷帘下降);防火门关闭;14、每隔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两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的距离不超过30米,安装位置1.3-1.5米。4-防烟、排烟系统1、一二类建筑(高度超过50米)、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建筑物应设置防烟分区;2、防烟分区一般不超过500平方米,不大于防火分区;不跨越防火分区,防排烟系统设置一般在走廊、防烟道、排风井道各自独立,耐火等级1小时;3、高层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分为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分为:机械排烟系统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系统;4、塔楼建筑应设有两个疏散防烟楼梯;并设有前室,前室设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5、防烟楼梯间。合用消防前室设计风量18000-20000。28000-30000M3、H。层数超过32层的分段计算。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在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当楼梯间和消防前室加压送风系统必须合用时应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力点的的压头损失,其余压应符合下列规定:2、防烟楼梯间为50PA;3、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避难间为25PA;4、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的风速规定(1)采用金属风管,风速不大于20米/秒(2)混凝土结构管道风速不大于15米/秒(3)送风口的风速不大于7米/秒;排烟口的风速不大于10米/秒;6、排烟系统的设置的:一般设置在楼梯间、前室、消防前室,合用前室。避难层。7、超过32层的建筑楼梯间的送风量和排风量应分段计算8、剪力楼楼梯间可供用一个风道其风量按两个楼梯间计算,风口分别设置。9、避难层的加压送风量按净面积计算不小于30立方米/秒,避难层应设有消防电梯出口、应急照明、广播、消防、消防栓、并设有独立的防烟设施,防烟楼梯进行分割。6-机械排风(防烟)系统1、排烟系统的设置条件:(1)建筑高度超过32米,(2)内走廊超过20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2、防烟系统的安装位置:(1)担负一个防烟分区净空高度大于6米的房间,每平方米不小于60立方米(2)担负一个防烟分区净空高度大于6米的房间,每平方米不小于120立方米(3)排烟口安装在屋面及顶棚位置;排烟量不小于60立方米/秒;(4)防烟口设置水平距离不超过30米防烟阀关闭温度280℃(5)走廊的防排烟系统竖向设置,室内的按防火分区设置(6)机械防排烟系统可以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但必须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7)防火风管为建筑中的安全救生系统:主要应用于火灾时的排烟和正压送风的救生保障系统,一般可分为1h、2h、4h等的不同要求级别。3、通风与空气调节(1)通风系统应设置,横向按防火分区设置,竖向每五层设置(不超过5层);(2)通风空调系统穿越下列情况时安装防火阀700C(穿越防火分区墙、楼板变形缝等)。7-防火分区1、一类建筑:1000平方米;二类建筑:1500平方米;地下室:500平方米;2、高层建筑与裙楼有防火墙及良好的防火措施时最大防火分区不应超过2500平方米;3、高层建筑有自动扶梯、上下层连通、上下开口通道楼梯等,防火分区应按上下连通作分防火分区,面积叠加计算4、每层防火分区安全通道门不应小于两个,两个安全门的距离不小于5米。一般在24-40米,环形走廊10-20米;安全疏散门距离室内的任何一点不超过40米,室内到室内门不超过15米。5、首层消防通道走廊宽1100-1200毫米;门900-1300毫米,门往外开。门外1。4米内不应有踏步104、防火卷帘耐火等级一般为3小时;6、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住户不超过八户,应设有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7、消防电梯的配置:小于1500平方米设置一台消防电梯,大于1500小于4500平方米2台,4500平方米3台;8、消防电梯应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消防电梯前室不小于6平方米;9、十层以上的建筑应在单元内的阳台进行连通或凹陷。8-消防给水及消防灭火设备1、消防电梯前室设有消火栓;2、消防泵房耐火等级为2级。消防水箱楼板厚15毫米,隔墙耐火2小时,甲级防火门;3、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均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设备。9-其他1、玻璃幕的耐火等级应耐火1小时;2、建筑变形缝等应加防火保护层;3、无框玻璃幕墙及间隔玻璃幕墙应耐火1小时,应有800mm高实体墙;4、发电机房储油不能超过8小时用量;5、高层建筑的间距13米、群楼6米;6、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米,与建筑物距离不小于5米,高度不超过4米;7、建筑物的变形缝及金属结构要加防火保护层;8、一、二级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距离150米,面积2500平方米。电缆井、管道井、排风井、防烟井应每层进行分隔
消防楼梯规范
首先要看你的建筑高度是多少,以24米高度为分界线对应两本规范,按理说疏散距离是够的(除非你面宽特别大),有可能是你楼梯宽度不够,消防面说的是消防扑救面有5米的距离要求,你可以给他解释两个长边是消防扑救面,西边短边就不需要了
消防验收等级划分标准
答: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出租房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下,每层建筑面积小于500平方米,且每层居住人数少于30人的;2、耐火等级为三级,出租房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下,每层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且每层居住人数少于15人的;3、耐火等级为四级,出租房设置在2层及2层以下,每层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且每层居住人数少于10人的。4、出租房内的公共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净宽度不宜小于1.1米,疏散楼梯宜通至屋顶平台。5、出租房为3层及3层以上的,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保护的室内金属梯。6、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影响疏散。7、3层及3层以上出租房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当能从内部易于开启。8、出租房应当按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的标准配备灭火器;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也可按每50平方米1具的标准配备灭火器。9、灭火器应当选用2公斤以上的ABC型干粉灭火器,宜放置在公共部位。10、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上的出租房,应当配置逃生绳或缓降器、逃生软梯等逃生设施。11、出租房应当按每人一套的标准配备逃生用口罩、报警哨和手电筒等设施。12、出租房内每一电表后应当安装空气开关、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不得使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消防楼梯验收标准消防楼梯验收标准(消防楼梯验收标准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