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建筑消防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建筑工程消防施工验收规范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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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消防验收规范有哪些版本,全部完整的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发布时间2014年8月27日,实施时间2015年5月1日
GB50898-2013《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2013-06-08 实施日期2013-12-01
GB50084-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自动火灾报警设计规范》 实施日期 2015年6月
G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338-2003《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25204-2010《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GB50222-201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12955-2008《防火门规范》
GB14287.4-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发布时间2014年5月6日,实施时间2015年6月1
GB16280-2014《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发布时间2014年6月24日,实施时间2015年6月1日
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200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303-20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81-2006《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实施时间2006年
GB50354-200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50877-2014《防火卷帘 防火门 防火窗施工及收规范》
CECS154-2003《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
GA98-2005《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
GB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4-201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实施时间2011年10月1日
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实施时间2014年5月1日。
GB 50877-2014《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实施时间2014年8月1日。
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实施时间2014年10月1日。
GB/T30735—2014《屋顶及屋顶覆盖制品外部对火反应试验方法》,实施时间2014年10月1日。
GB/T14403—2014《建筑材料燃烧释放热量试验方法》,实施时间2014年10月1日。
扩展资料
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消防验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总 则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应当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参考资料:中国消防规范网
建筑消防施工验收规范
这个说的是2004版的《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具体内容如下
目
次
1
总
则...
3
2
术
语...
3
3
基本规定...
6
4
钢结构防火保护...
8
4.1
原材料及产品进场...
8
4.2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
11
4.3
钢结构防火板材的施工...
16
4.4
喷射纤维的施工...
17
4.5
钢结构防火保护分部工程验收...
19
5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
20
5.1
设备进场...
20
5.2
装置安装...
22
5.3
功能调试...
29
5.4
工程验收...
34
6
消火栓系统...
36
6.1设备和配件进场...
36
6.2
室内、外消火栓及消防水喉的安装...
38
6.3
消火栓给水设备安装...
39
6.4
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安装...
41
6.5
管道及配件安装...
42
6.3
系统调试...
45
6.7
工程验收...
48
7
防排烟系统...
51
7.1
设备及配件进场...
51
7.2
防、排烟系统的施工...
53
7.3
系统调试...
57
7.4
工程验收...
59
8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61
8.1
设备进场...
61
8.2
安装...
62
8.3
调试...
65
8.4
系统的验收...
67
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69
附录B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分部工程划分...
70
附录C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72
附录D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73
附录E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74
本规范用词说明...
75
这个具体的在我的百度网盘就有,可以看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包括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安全消防措施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建筑消防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建筑消防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建筑消防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建筑消防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他人违章作业。
3.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许私自用火,严禁酒后操作。
4.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验。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消防验收规范和标准。
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6月25日批准发布GA 836-2009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强制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将于2009年8月1日起实施。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一项行政许可职责,是防止形成先天性火灾隐患,确保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2007年,公安部消防局曾印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暂行办法》,为开展消防验收工作提供了暂行依据和方法。
2009年5月1日,公安部第106号令颁布施行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依法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
对依法实施竣工备案检查的建设工程,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
为贯彻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指导和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增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安部消防局依据国家现行消防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山东、北京公安消防总队以及相关方面的专家,
进行了大量深入调研,多次召开研讨会,广泛征求各地意见,在总结多年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行业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并提供了评定方法,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新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扩建等建设工程竣工后实施的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
经试行,使用单位普遍反映该标准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大大提高了消防验收的科学性和效率,对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行为,提高消防验收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公安部消防局日前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抓好学习培训,使每名消防验收人员熟练掌握标准的具体内容,要按照标准的规定,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按照《标准》实施消防验收。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第四条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
第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应当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验收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新规范2020
消防验收规范新规2020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其中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设计责任义务有按照消防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检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建筑消防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使用合格产品建筑消防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保证消防施工质量。设计单位还要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关于2020年3月份新出的建设工程消防审计规章制度内容来看,应该是涉及到建筑消防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了如下的几个方面。第1个说的是对于特殊建筑工程方面,需要针对审查和消防验收方面进行一个新的流程与整合。第2个要说的是在适用于不适用的范围上做了一个重新的调整,其中包括了一些非特殊建筑工程和室内装修,包括农村自己建造的房子等等,甚至包括一些临时建筑当中的消防验收情况,都有重新的定位与调整。第3个要讲的是在消防验收时要针对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是达到15,000平方米以上的特殊大型会场给予特定的验收规范。
拓展资料建筑消防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需要针对审查和消防验收方面进行一个新的流程与整合。第二,在适用于不适用的范围上做了一个重新的调整,其中包括了一些非特殊建筑工程和室内装修,包括农村自己建造的房子等等,甚至包括一些临时建筑当中的消防验收情况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或者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建筑消防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二)按照消防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检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建筑消防验收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来对建筑消防进行验收,标准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源及其配电,防火卷帘及防火门七类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程等。
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扩展资料
火灾照明应在下列设置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消防控制的功能,控制消防设备的开启关闭,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开关,关闭防火阀,停止空调送风机,显示火灾故障报警的位置,疏散通道出口等。
参考资料来源;城乡建设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消防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建筑工程消防施工验收规范、建筑消防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