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玻璃幕墙设计资质规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玻璃幕墙设计资质规定要求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本文目录一览:,1、,住建部建标38号对在建玻璃幕墙有什么要求,2、,江西省建筑门窗幕墙工程管理暂行规定,3、,有没有玻璃幕墙更换的相关规定和使用年限?,4、,广州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5、,建筑幕墙资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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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住建部建标(2015)38号对在建玻璃幕墙有什么要求
- 2、江西省建筑门窗幕墙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 3、有没有玻璃幕墙更换的相关规定和使用年限?
- 4、广州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
- 5、建筑幕墙资质是什么?
- 6、建筑玻璃幕墙在施工中有哪些重要规定
住建部建标(2015)38号对在建玻璃幕墙有什么要求
玻璃幕墙宜采用夹层玻璃、均质钢化玻璃或超白玻璃。采用钢化玻璃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JG/T455的规定。新建玻璃幕墙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论证,并在竣工前进行专项验收。
新建玻璃幕墙要综合考虑城市景观、周边环境以及建筑性质和使用功能等因素,按照建筑安全、环保和节能等要求,合理控制玻璃幕墙的类型、形状和面积。鼓励使用轻质节能的外墙装饰材料,从源头上减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
扩展资料:
玻璃幕墙因美观、自重轻、采光好及标准化、工业化程度高等优点,自20世纪80年代起,在商场、写字楼、酒店、机场、车站等大型和高层建筑的外装饰上得到广泛应用。近年来,在个别城市偶发的因幕墙玻璃自爆或脱落造成的损物、伤人事件,危害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社会关注。
造成这些安全危害的原因,除早期玻璃幕墙工程技术缺陷、材料缺陷等因素外,对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等特定环境、特定建筑的安全防护工作重视不够,玻璃幕墙维护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既有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等环节,切实加强监管,落实安全防护责任,确保玻璃幕墙质量和使用安全。
参考资料来源: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知网—建筑工程中玻璃幕墙的施工技术
江西省建筑门窗幕墙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门窗、幕墙工程管理,保证其安全性、耐久性、适用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幕墙工程是指采用金属型材、金属连接件、粘结材料、特种玻璃、金属板材及天然石板材等材料构成的玻璃幕墙、金属板幕墙、石材幕墙及组合幕墙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本规定所称建筑门窗工程是指采用铝合金、塑钢、彩板(钢)等材料构成门窗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本省境内的建筑门窗、幕墙工程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门窗、幕墙工程的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门窗、建筑幕墙工程的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城市规划,从促进社会经济和人类居住区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综合考虑城市景观、城市环境以及建筑的性质和使用要求,加强对各类建筑幕墙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第四条 建筑门窗、幕墙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和准用证制度;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产该类产品,未取得准用证的产品,不准进入建筑市场;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设计、安装、使用无证产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无证产品。第二章 设计管理第五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建筑工程项目扩初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时,应将建筑工程中的建筑门窗、幕墙作为审查内容。第六条 承担采用各类幕墙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玻璃幕墙设计资质。
幕墙设计单位主要应考试幕墙工程的防火、防雷、光环境污染和连接预埋件的结构安全等因素,应与建筑门窗、幕墙工程施工企业做好协同配合工作。并对建筑门窗、幕墙工程提出具体设计要求并负相应的设计责任。
建筑门窗、幕墙工程施工企业应根据设计要求提出有关施工安装的技术要求,并对门窗、幕墙材料及门窗、幕墙结构设计和加工制作部件等的工程质量负责。第三章 招投标管理第七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建筑幕墙工程的招投标管理。第八条 建筑装饰项目(包括幕墙工程)的招投标应严格按省政府第31号令的规定执行。第九条 建设项目只有建筑幕墙单项工程的,按项目审批权限和额度实行分级管理:
(一)造价在80万元以上由省招标办负责监督;
(二)造价在30万元以上至8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所在地地(市)招标办负责监督;
(三)造价在30万元以下由项目所在地县(市)招标办负责监督。第十条 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资质条件。投标企业中标后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第四章 施工安装管理第十一条 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按资质证书核定的工程承包范围承接建筑幕墙工程(包括外资及中外合资企业)。严禁无资质承包及越级承包建筑幕墙工程。第十二条 对实施招投标管理的建筑幕墙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实施建设监理。第十三条 建筑门窗、幕墙工程的结构设计、生产制作、产品检测、施工安装、工程监理、质量监督检查及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第五章 检测与竣工管理第十四条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建筑门窗、幕墙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承担建筑幕墙的施工安装单位进行资质核查,并对建筑门窗、幕墙工程施工安装进行质量抽查和验收。
凡缺少建筑门窗、幕墙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产品和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一律不安装及验收。第十五条 凡新建、扩建和改建和建筑门窗、幕墙工程必须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工程中使用的建筑门窗、幕墙产品,其“三性试验”工作(即抗风压、空气渗透和雨水渗漏性能的试验)及型材与结构胶的复查工作(包括物理性能和机械性能)必须经省建设厅批准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按国家有关标准或设计要求进行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的全过程(包括取样、试件的制作安装、检测试验),应在工程质量监督或者监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十六条 建筑楼层在7层以上或门窗总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门窗工程,建筑幕墙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或者普通幕墙距离地面高度15米以上,隐框幕墙距离地面高度10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在安装之前除必须按有关规定“三性试验”和抗震性能试验外,所有隐框幕墙均需对结构玻璃装配组件进行胶接牢固性试验、剥离试验和切开试验及结构胶相容性试验。
有没有玻璃幕墙更换的相关规定和使用年限?
有的,
1、 建设项目法人对已交付使用的玻璃幕墙的安全使用和维护负有主要责任,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定期进行保养,至少每五年进行一次质量安全性检测。
2、 在幕墙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时,应对幕墙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以后每五年应检查一次;幕墙工程使用十年后应对该工程不同部位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进行粘贴性能的抽样检查,此后每三年宜检查一次。
3、 重点检查——幕墙——整体外观、主要受力构件、连接构件、连接螺栓、开启窗、五金附件、密封胶、排水系统及防雷、防水、防火、防风功能等。若查有异常,使用单位必须及时委托原幕墙承包商或具有施工资质的专业幕墙公司进行处理。
4、 玻璃幕墙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安全维护责任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玻璃幕墙进行安全性能鉴定。
幕墙维修更换配件
幕墙配件的更换应当按照以下年限及时进行更换:
(1)幕墙玻璃,两年更换一次。
(2)金属杆件十年更换一次。
(3)结构胶十年更换一次。
(4)配件和附件两年更换一次。
广州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筑玻璃幕墙的管理和维护,减少光反射环境影响,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玻璃幕墙,是指由玻璃面板与支承结构体系组成的、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或者自身有一定变形能力、不承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墙。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玻璃幕墙建设、管理、维护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本市建筑玻璃幕墙建设、管理与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建筑玻璃幕墙建设、管理与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规划、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第五条 本市鼓励建筑玻璃幕墙相关维护责任主体投保建筑玻璃幕墙的相关商业保险。第六条 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得在二层以上部位设置玻璃幕墙。
建筑物位于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的外立面不得设置玻璃幕墙。
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或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当明确提出本条规定的禁止设置玻璃幕墙的范围。第七条 在下列建筑的二层以及以上部位设置玻璃幕墙的,应当采用具有防坠落性能的玻璃,并在幕墙下方周边区域合理设置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或者采用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
(一)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广场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区域内的建筑。
(二)临街建筑。
(三)下方有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第八条 采用玻璃幕墙的高层、超高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玻璃幕墙方面的专家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论证,受委托的专家或者专业机构应当出具安全性论证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包含建筑玻璃幕墙的安全性内容。
变更建筑玻璃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第九条 采用玻璃幕墙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移交《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采用玻璃幕墙的建筑物销售时,建设单位应当向买受人移交《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
《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当载明玻璃幕墙的设计依据,主要性能参数,设计使用年限,日常使用、维护、检修要求,易损部位结构以及易损零部件更换方式,施工单位保修责任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内容。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在建筑玻璃幕墙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不少于3年,外墙面防渗漏保修期不少于5年。第十一条 建筑玻璃幕墙的维护责任主体实行所有权人负责制。建筑玻璃幕墙为单一所有权人所有的,维护责任主体为该所有权人;建筑玻璃幕墙属于多个所有权人共有的,维护责任主体为全体共有人,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共有人为维护责任主体,牵头负责建筑玻璃幕墙的安全维护工作。
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维护建筑玻璃幕墙;建筑物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维护建筑玻璃幕墙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玻璃幕墙维护的具体内容、方式以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二条 建筑玻璃幕墙的维护责任主体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日常巡查和维护义务,并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安排人员对玻璃幕墙进行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隐患报告、跟进处理等相关工作,并对所安排的人员进行相关专业技术的培训。
(二)加强对玻璃幕墙的日常维护,不得随意拆卸玻璃幕墙上的材料,不得添加影响玻璃幕墙安全性能的构件,不得增加玻璃幕墙的附件荷载。第十三条 维护责任主体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玻璃幕墙工程应当在竣工验收满1年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此后每5年全面检查一次;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后继续使用的,每年全面检查一次。
(二)建筑玻璃幕墙工程采用施加预拉力的拉杆索结构的,应当在竣工验收满6个月时,对采用拉杆或者拉锁的工程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的预拉力检查和调整,此后每3年对预拉力检查和调整一次。
(三)建筑玻璃幕墙工程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进行结构粘接装配的,应当在竣工验收满10年时,对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工程部位进行粘连性能抽样检查,此后每3年对粘连性能检查一次。
建筑幕墙资质是什么?
建筑幕墙资质是大城市建筑幕墙的一个证明性文件玻璃幕墙设计资质规定,而且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文件。建筑幕墙是现代城市常见的建筑外围结构玻璃幕墙设计资质规定,也是现代城市重要的组成元素,在城市的可见的建筑幕墙大部分为玻璃结构,但是随着建筑科技的发展建筑幕墙的功能也逐渐增多,建筑幕墙工程企业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建筑幕墙资质申请人员
要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以二级资质来说,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建筑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的施工管理经历,具备建筑工程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中级以上技工不少于10人。
建筑资质类别中有两个大类:建筑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建筑施工资质包含12项建筑总包资质和36项建筑专包资质,而工程设计资质则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资质类型可以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专业资质、专项资质及行业设计资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建筑玻璃幕墙在施工中有哪些重要规定
建筑玻璃幕墙工程是外墙非常重要的装饰性和保护性的工程,其设计计算、所用材料、结构形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等,关系到建筑玻璃幕墙的使用功能、装饰效果、结构安全、工程造价、施工难易等各个方面。为了确保建筑玻璃幕墙工程的装饰性、安全性、易装易拆性和经济性,在建筑玻璃幕墙的设计、选材和施工等方面,应当严格遵守下列重要规定。
(1)建筑玻璃幕墙工程所用的各种材料、钢化玻璃等材料、构件及组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检报告。
(2)建筑玻璃幕墙工程所用的硅酮结构胶,必须有认定证书和检查合格证;进口的硅酮结构胶,必须有商检证;有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黏结性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3)建筑玻璃幕墙必须具有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的检测报告;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防雷装置测试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建筑玻璃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与安装施工记录等。
4)建筑玻璃幕墙工程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二次设计,并且出具完整的施工设计文件。
(5)建筑玻璃幕墙工程设计不得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设计结构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查有关原始资料,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检验和确认。
(6)建筑玻璃幕墙及其连接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相对于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玻璃幕墙构架立柱的连接金属角码与其他连接件应采用螺栓连接,并且应有防止松动措施。
(7)隐框、半隐框建筑玻璃幕墙所采用的结构黏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 16776—2005)中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8)立柱和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其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应经过计算确定,而且铝合金型材的壁厚不应小于3.omm,钢型材壁厚不应小于3.5mm。
(9)隐框、半隐框建筑玻璃幕墙构件中,板材与金属之间硅酮结构密封胶的黏结宽度,应分别计算风荷载标准值和板材自重标准值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黏结宽度,并且选取其中较大值,而且不得小于7.Omm。
(10)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打注饱满,并且应在温度15~30。C、相对湿度50%以上、洁净的室内进行;不得在现场的墙上打注。
(11)建筑玻璃幕墙的防火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2005)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根据防火材料的耐火极限决定防火层的厚度和宽度,并且应在楼板处形成防火带。
②建筑玻璃幕墙防火层应采取隔离措施。防火层的衬板应采用经过防腐处理,而且厚度不应小于1。5ram的钢板,但不得采用铝板。
③防火层的密封材料应精心进行选择,一般应采用性能良好的防火密封胶。
④防火层与玻璃不应当直接进行接触,一块玻璃不应当跨越两个防火分区。
(12)主体结构与建筑玻璃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3)建筑玻璃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玻璃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14)单元建筑玻璃幕墙连接处和吊挂处的铝合金型材的壁厚应通过计算确定,并且不得小于5.Omm。
(15)建筑玻璃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应通过预埋件连接,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混凝土施工时埋入,预埋件的位置必须准确。当没有条件采用预埋件连接时,应采用其他可靠的连接措施,并且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承载力。
(16)立柱应采用螺栓与角码连接,螺栓的直径应经过计算确定,并且不应小于lOmm。不同金属材料接触时应采用绝缘垫片分隔。
(17)建筑玻璃幕墙工程的抗裂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当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
(18)建筑玻璃幕墙工程的设计应满足方便维护和清洁的要求。
关于玻璃幕墙设计资质规定和玻璃幕墙设计资质规定要求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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