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阜阳加固设计公司

承重墙拆了要承担什么责任(承重墙拆了30公分楼塌了)

阜阳加固设计公司 2周前 ( 11-23 18:32 ) 5692 抢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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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承重墙拆了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主观:

一、房主拆承重墙致他人损害应该承担怎么责任

1、要进行对受害人赔偿的责任

2、必须由业主向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并提出设计方案后,才可施工,同时业主还要将该情况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否则,业主不仅要把承重墙复原,还可能要向四邻承担赔偿责任。

二、瓷砖掉落砸伤人由谁担责

物件致人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关于因建筑物脱落造成他人损害,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的规定,被告的免责事由有三,一是无过错,二是不可抗力,三是受害人过错,并且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三、谁是高空抛掷物的侵权责任主体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

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四、高楼坠物伤人责任人能免责吗

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1、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责;

2、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其他人免责。

抛掷物致人损害案件中,有可能成为加害人的当事人需要证明以下事项就可以免责:

(1)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

(2)证明自己根本没有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

(3)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

高楼坠物伤人主要是因高楼中抛掷和坠落的物致人损害: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房主拆承重墙致他人损害应该承担怎么责任的内容,首先拆承重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要去申请好文件,再向附近住的人说好才可以实施的事情,如果房主擅自去拆承重墙而损害到他人这个责任是更为严重。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就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

法律客观: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承重墙拆了要承担什么责任(承重墙拆了30公分楼塌了) 结构砌体施工

拆承重墙违法吗?

拆承重墙违法吗?现阶段,我国对建筑承重墙改造有什么规定?基本概况如何?以下是中达咨询小编整理拆承重墙专业建筑术语相关内容,基本情况如下:

小编通过建筑行业百科网站——建筑网建筑知识专栏进行查询,梳理拆承重墙基本情况,基本概况如下:

承重墙是经过科学计算的,如果在承重墙上打孔装修,就会影响建筑结构稳定性,改变了建筑结构的体系。是非常危险的事情,非专业设计人员最好不要改变承重墙。

为了便于建筑企业进一步了解拆承重墙是否违法的相关内容,中达咨询梳理相关法律规定文献,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承重墙是房屋的公共部分,对房屋的使用安全和使用寿命有重要的作用。该住户擅自拆除房屋承重墙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业主公约》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同时也损害了相邻业主的公共利益和财产权益。如情节及后果严重,危害到社会公共安全,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一,基于相邻关系的存在,由于该住户擅自拆除房屋承重墙已经影响房屋的安全,破坏了房屋结构和受力情况,其行为已经对相邻业主造成不法侵害,对相邻业主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据此,相邻业主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楼下的业主停止侵害并恢复楼房的墙面承重状况,相邻业主为恢复和弥补承重墙拆除造成的损害而进行的必要修缮措施,相关费用该装修住户也应予以承担。同时,本案中的房屋经过鉴定确定房屋的使用寿命将受影响,相关业主的房屋权益将会受到一定损失,对此损失,也可以要求该装修住户给与一定补偿。

第二,基于委托管理的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物业管理公司是向全体业主收取物业费,应对全体业主负责。一般情况,《业主公约》和《物业服务合同》都有不得拆掉承重墙的相关内容。物业管理公司对楼下业主拆除承重墙这样明显违规行为,应有责任和义务加以阻止,而不能放纵这种行为的发生,否则,其行为实际上是对其它相邻业主的权益的共同侵权。所以,相邻业主也有权根据《业主公约》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由于拆除承重墙必定对楼房产生安全隐患,从而对全体业主的公共安全形成潜在的影响,若不即时改善,相关居住人员的生命健康随时受到威胁。

《常州市市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房屋改造应保证房屋的原有安全性能,并符合城市规划、抗震、消防、市容环境卫生等有关方面的规定。不得因改造房屋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 房屋改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以下称改造申请人)必须提出相关设计方案,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结构安全审批:

(一)在墙体上开门、开窗、开洞口,拆改墙体;

(二)扩大原有门、窗洞口;

(三)明显增加楼面静荷载,降低室内地面;

(四)在楼面上开设洞口或扩大洞口尺寸;

(五)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

(六)改变使用功能的;

(七)对原有房屋进行加层、扩(搭)建的;

(八)其它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项目。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改造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危及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我国《刑法》第114条的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住宅、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随意拆除房屋承重墙的后果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还有可能触犯刑律,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而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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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墙拆除后果法律

私自拆除承重墙可能危害房屋结构,可能危及建筑物的安全,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严重的可能危害公众安全,涉嫌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三)扩大承重墙一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一墙体:(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拆除承重墙法律责任

拆除承重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拆除者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被侵权人可以追究拆除者的民事责任,包括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如果拆除的行为导致楼房成为危楼或者直接倒塌、人员伤亡等更为严重的后果,那么拆除者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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