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塔城钢结构设计

公墓陵园设计规划及施工需要办哪些手续(公墓陵园建设施工公示)

塔城钢结构设计 2周前 ( 11-23 15:33 ) 5975 抢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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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做陵园规划设计需要资质吗

需要。

需要具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才可以做陵园规划设计。供应商报名前须先联系采购人现场踏勘事宜,以充分了解位置,布局及其他情况,以更好地完成该项目的规划设计。

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哪些手续

办理条件公墓陵园设计规划及施工需要办哪些手续:1、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申请报告书》公墓陵园设计规划及施工需要办哪些手续;2、可行性报告公墓陵园设计规划及施工需要办哪些手续;3、规划部门批复文件;4、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5、地籍证明公墓陵园设计规划及施工需要办哪些手续,筹建墓地的位置、地形地貌图;6、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材料申报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审批设所需材料

1、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专题动员会议记录;

2、村党支部专题会议记录;

3、村支两委专题会议记录;

4、村党员大会专题审议记录;

5、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

6、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公示)。

注:以上记录,将原件注明“以上记录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村公章上交到办事处,办事处再备齐其他资料一并上交民政局;。

7、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可研报告(村级只报乡镇或办事处备案,不交民政局);

8、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申请书;

9、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选址登记表(一式三份);

10、农村公益性公墓审批表(一式三份);

11、乡镇(办事处)公墓规划选址意见书(平面图);

12、乡镇(办事处)村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专题会议纪要(领导签发,乡镇或办事处盖章);

13、乡镇(办事处)对所辖各村申请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批复文件(原件);

14、村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乡镇或办事处根据村上报的可研报告拟写);

15、乡镇(办事处)申请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的报告;

16、乡镇(办事处)及村开展村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工作的相关彩色图片(含专题动员会议,群众代表会议,公墓建前、建后彩色图片等,暂时没有的后期补齐)。

17、公墓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办理程序:1、农村公益性墓地实行筹建、验收两审制;2、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设规划,报县人民政府同意;3、先征得县级国土资源、规划、林业部门意见,再报民政部门审批;4、上报市民政部门备案;5、墓地建成后,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

建立公墓需要哪些手续?

向公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审核——批准。

依据《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公墓陵园设计规划及施工需要办哪些手续:建立公墓公墓陵园设计规划及施工需要办哪些手续,需向公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向公墓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公墓陵园设计规划及施工需要办哪些手续:建立公墓的申请报告;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其公墓陵园设计规划及施工需要办哪些手续他有关材料。

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

扩展资料:

建立公墓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墓单位应视墓区范围的大小设置公墓管理机构或聘用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墓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墓地应当保持整洁、肃穆。

2、未经批准,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经营殡仪业务。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墓穴地要节约。

3、凡在经营性公墓内安葬骨灰或遗体的,丧主应按规定交纳墓穴租用费、建墓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严禁在公墓内建家族、宗族、活人坟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建墓地需要什么手续?

开发墓地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要写修建陵园的可行性申请报告!给县、区级民政局。要附土地租赁协议或土地使用证,如获批!成立陵园建设筹建处,再跑其他手续,边跑边建,你要跑土地、环比、消防、工商、税务等,等建成大轮廓出来后,再叫民政部门验收,获准后,由民政部门签署意见报省民政厅批,批准后发给经营性公墓许可证,就OK啦!

经营性公墓需要那些手续

您好!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市(行署)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部门审批

需要以下材料:

1、县(市)民政局建设经营性公墓申请书; 2、县(市)人民 *** 意见; 3、县(市)发改委意见; 4、县(市)规划局意见; 5、省、市国土资源厅(局)意见; 6、省、市林业厅(局)意见; 7、经营性公墓可行性论证报告; 8、经营性公墓示意、效果图; 9、地(市)民政局审核意见。

办理程序如下:

1、县(市)申请 2、地(市)审核 3、实地踏查、论证 4、省民政厅审批。

开陵园需要什么手续

在哪里开 准备开多大面积 说详细点

农村建筑公墓需要什么手续

必须经土地管理、规划、民政等部门批准。

营利性墓地怎么办理

法律规定不允许建盈利性墓地。

个人投资办公墓场需要哪些条件

1、申办条件

(1)经营性公墓应由县(市)民政部门直接兴办和管理,民政部门兴办有困难的,也可以与单位或个人联办。

(2)符合公墓建设规划。

(3)符合当地城镇总体规划。

(4)选址不在禁坟区内,即禁止在铁路、公路(国道、省道)、通航河道两侧、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耕地、风景名胜区、开发区、住宅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内新建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或者其他坟墓。

(5)使用荒山、荒坡等非耕地或不宜耕种的瘠地。

2、申办程序

(1)公墓建设单位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设区市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必需的证明材料;

(2)民政部门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的形式并根据总体规划对申请事项进行初审;

(3)初审同意的,报同级计划、土地、建设、林业等部门审核;

(4)上述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由设区市的民政部门汇集有关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并书面报省民政部门;

(5)省民政部门批覆同意后可以兴办或扩建;

(6)公墓竣工后,由省民政部门和公墓所在地参与公墓建设审批的部门以及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设区市的民政部门发给《公墓服务证》。

3、申办期限

(1)县(市)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意见。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初审决定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向申请人出具《延期通知书》,告知延长期限的理由。

(2)民政部门初审期间,依法需要听证、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以上期限内,但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3)民政部门应当自公墓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公墓服务证》。

4、需提交的材料

(1)公墓建设初审时,公墓建设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申请书;②可行性报告;③公墓规划图;④其他有关必要的材料。

(2)报省民政部门审批的公墓建设材料应当包括:①初审材料和县、市民政部门的初审意见;②计划、土地、建设、林业等部门的审核意见;③其他有关必要的材料。

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哪些手续

办理条件:1、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申请报告书》;2、可行性报告;3、规划部门批覆文件;4、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5、地籍证明,筹建墓地的位置、地形地貌图;6、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材料申报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审批设所需材料

1、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专题动员会议记录;

2、村党支部专题会议记录;

3、村支两委专题会议记录;

4、村党员大会专题审议记录;

5、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

6、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公示)。

注:以上记录,将原件注明“以上记录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村公章上交到办事处,办事处再备齐其他资料一并上交民政局;。

7、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可研报告(村级只报乡镇或办事处备案,不交民政局);

8、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申请书;

9、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选址登记表(一式三份);

10、农村公益性公墓审批表(一式三份);

11、乡镇(办事处)公墓规划选址意见书(平面图);

12、乡镇(办事处)村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专题会议纪要(领导签发,乡镇或办事处盖章);

13、乡镇(办事处)对所辖各村申请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批覆文件(原件);

14、村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乡镇或办事处根据村上报的可研报告拟写);

15、乡镇(办事处)申请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的报告;

16、乡镇(办事处)及村开展村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工作的相关彩色图片(含专题动员会议,群众代表会议,公墓建前、建后彩色图片等,暂时没有的后期补齐)。

17、公墓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办理程序:1、农村公益性墓地实行筹建、验收两审制;2、由乡镇人民 *** 提出建设规划,报县人民 *** 同意;3、先征得县级国土资源、规划、林业部门意见,再报民政部门审批;4、上报市民政部门备案;5、墓地建成后,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开陵园需要什么手续

经营性公墓审批程序及提交资料

由建墓单位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同级人民政府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级民政部门审批并颁发筹建批准书,规划、土地等部门方可办理墓地征用有关手续。

公墓完成筹建并具备对外营销条件,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逐级申报省民政厅进行验收且合格后,核发公墓经营许可证,当地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凭此证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对外从事经营活动。

申报时须提交:

1: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公墓的申请报告;

2: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

3:建立公墓的联办、合作协议或合同;

4:县级建设、国土、环保、文物部门(金台、渭滨、陈仓区城市总体规划内的由市级相应部门)预审文件;

5:属于占用林地的县级林业部门审定批准文件;

6:申办单位的营业执照;

7:申办单位的验资报告证明(市区不低于2000万元、县不低于1500万元);

8:申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9:拟建公墓的地形、地理位置平面规划图;

10:其他有关材料。(注:①市区城市总体规划内的须由市级相关部门出具预审同意文件;②城市公益性公墓审批程序参照经营性公墓建设审批程序和权限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宝鸡市人民政府官网-经营性公墓审批程序及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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