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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固改造法规(北京市老旧房屋加固)

蚌埠钢结构设计公司 3周前 ( 11-23 13:57 ) 7451 抢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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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北京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包括哪些方面?

2018年7月13日获悉,市住建委等部门已发布《北京市农村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主要针对这些家庭在房屋改造过程中给予资金支持。

市区两级安排资金补助

对于这些人群的危房改造,市区两级财政均会有一定支持和补助。其中,市级财政将按照差异化补助标准对各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给予补助。

其中,对生态涵养区(门头沟、怀柔、平谷、密云、延庆)按照4.7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其他郊区(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按照4.1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城区(朝阳、海淀、丰台)按照3.4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此外,区级也要积极安排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力度。

根据方案,市区两级财政补助原则上应达到6.8万元/户以上。对于拆除重建、加固维修实际投入低于6.8万元的改造对象,区级可根据实际自行制定补助标准。值得一提的是,各区应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提高区级补助标准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和无房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

拆除重建面积不超60平方米

不同级别的危房也将有各自的改造方式。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加固维修,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 D级危房确无加固维修价值的,应拆除重建。相关部门将大力推广加固改造方式,引导农户优先选择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按照消除直接危险,同步提高房屋整体强度的要求科学实施,确保质量安全;推广造价低、工期短、安全可靠的农村危房加固改造技术。

改造过程中,也将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尤其是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每户控制在40平方米至60平方米以内,加固维修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原正房面积。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住建委已面向社会征集了首批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指导专家,发布了《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维修加固技术方案目录》,并编制完成了《北京市农村危房加固维修技术指南(试行)》,供农户参考使用。同时,为了让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尽快掌握危房改造政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还印制了《口袋书》《明白卡》等宣传手册。

明年年底完成全部改造

记者了解到,本市会分步骤、分重点做好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危房改造工作,保障一户有一处安全住房。今年年底前,将完成4类重点对象C、D级农村危房50%改造任务,完成低收入群众C、D级农村危房30%改造任务,2019年力争完成全部改造任务,2020年做好收尾工作。

对于在不同年度启动的项目,相关部门已经敲定了具体的工期进度。纳入2018年危房改造任务的项目,应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结构施工,次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纳入2019年危房改造任务的项目,力争2019年12底前全部竣工,2020年6月底前完成扫尾。

改造方案同时披露,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也会纳入市级对区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相关部门将对各区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危旧房改造有哪些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危旧房”改造国家层面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农村危房改造

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等。各地方政府会有更明确的地方法规知道危房改造。如:北京市的《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等。

2010年1月29日正式征求公众意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因危旧房改造需要征收房屋的,提出了特别的要求,未达到90%被征收人同意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扩展资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补偿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 最低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

房屋加固必须要有资质的施工队施工这在建筑法里有规定吗?有的话规定是怎么样的

结构加固(房屋加固也属于结构加固)工程必须是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结构加固属于特种专业工程,进行加固的施工属于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规定如下:

六十、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

特种专业工程是指没有列入各类专业工程的其他工程,如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的起重吊装、特种防雷技术等。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资质标准:

1、企业完成过本类特种工程2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具有相应的特种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万元以上。

4、企业具有相应的特种技术、设备和检测工具。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本专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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