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哈尔滨加固设计公司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新规定(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新规定文件)

哈尔滨加固设计公司 2周前 ( 11-15 23:55 ) 445 抢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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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楼加装电梯最新政策

1、新规出台,取消原有的“一票否决制”。以前,只要有一户居民不同意,那么就不能加装电梯。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新规”规定,只有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同意安装电梯,就可以提出申请并作出指示,然后进入施工阶段。换言之,低层住户反对就无效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新规定了。当然,新政策对一层居民也有额外的照顾,例如不需要一楼居民缴纳电梯维修费等,甚至有些地方会给一楼住户一定的现金补偿。2、体现资金共担机制。这一部分主要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中的资金分配,《建议》明确规定“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其实也就是单元楼加装电梯中,1楼不受益可免费使用,其实不仅局限于1楼,整栋楼中所有住户只要保证不使用,不受益,都可不参与资金分摊。3、提倡使用公积金等。因为老旧小区改造涉及资金复杂,并非小数目,所以鼓励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意见》中也明确提到,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此工程,支持住户提取住房公积金。4、鼓励连片加装电梯。政府越来越建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由现在的“居民自治的独立单元楼加装”—“政府支持业主自愿的连片加装”电梯模式。

法律依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新规定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新规定(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新规定文件) 钢结构跳台施工

2022年旧楼加装电梯最新政策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既

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方便居民日常出行,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

电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

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便捷申报工作机制,指导有意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新规定的业

主加装电梯,常态化开展加梯工作,并逐步消除我市加梯需求存

量。自 2022 年起,全面推进加梯工作,逐步总结试点经验,探

索以小区为单位整体规划,形成长效机制。到 2025 年底,根据

业主意愿和实际情况,实现“愿装尽装,可装尽装”的目标,并

建立完善的运维机制。

二、基本原则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是一项民生实事,应坚持“业主自愿、

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共同推进”的原则。

(一)明确业主主体责任。明确由业主自愿发起、自主协商、

自行建设、自治管养,可通过委托专业机构代为实施。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

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下同)应加强加装电梯工作过程监管和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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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后期使用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加梯工作。

(三)统筹实施做好引导。市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业务指导,

各区统筹辖区加梯实施工作,引导有意愿的业主按流程完成加

装。

(四)切实做到便民高效。各区应会同各有关部门提供便捷

审批服务,搭建沟通平台,明确申报流程及材料清单,及时、主

动公开政策文件等信息,提高业主申报效率。

三、组织领导

(一)市级层面。成立市级议事小组,市财政、住房建设、

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其中:市住房建

设局负责统筹各区具体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组织制定工

程申办指引、工程技术标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新规定;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加梯业务

指导,不定期召开市级专项议事会议。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级奖

励资金并统筹各区保障加梯补贴资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

指导各区结合辖区整体规划探索开展成片连片加梯工作,指导各

区开展加梯的工程规划审批验收工作,加强设计管理并提供业务

指导。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各区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使用

登记并做好业务指导,统筹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加强加梯

的监督检验。市环水集团、市燃气集团、深圳供电局应全力配合

各区结合工作计划及时完成管线迁移改造等工作。

(二)区级层面。各区应成立区级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区

领导任组长,区发改、财政、住房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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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市场监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区级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统筹

辖区加梯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工作,按照《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

梯奖励补贴方案》(详见附件 1,以下简称《奖补方案》)制定辖

区补贴发放操作细则,组织辖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

加梯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

区级专项工作小组下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办公室(以下

简称区加梯办),负责辖区加梯服务协调工作,常驻在区住房建

设部门,区级专项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可结合实际工作情况,

选派熟悉业务的骨干进驻区加梯办。区加梯办负责开展以下工

作:

1.组织开展本辖区加梯实际情况摸查工作,制定辖区任务

分解表、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新规定

2.委托专业机构对具备条件的小区进行整体规划,并审核

规划和设计方案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新规定

3.统筹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辖区加梯的规划许可等各类

审批工作,按照辖区补贴方案完成补贴条件核查,并统筹发放辖

区补贴资金;

4.统筹开展已统一规划并完成审批的加装电梯小区的水电

气等管线迁移工作,并保障经费投入;

5.指导、监督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加梯工作。

(三)街道层面。各街道办事处应统筹社区工作站指导业主

做好加梯意愿征集、纠纷调解、资金筹集、签订书面协议等工作。

— 5 —

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过程安全监管,保障民生工程有序开

展,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任务分工

(一)强化组织领导,助力营造基层治理格局。

1.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党组织责任,将加梯作为基层

党组织服务群众的重点工作,区加梯办、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

站要建立加梯事务治理机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牵头单位:

各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 年 7 月)

2.统一信息管理。应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系统,将加梯工作

纳入管理,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将加梯信息录入系统,构建全市加

梯工作一张图。(牵头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各区政府;完成时

限:2022 年 7 月)

3.引入服务机构。应组织电梯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法律顾问、志愿者等深入街道办事处、社区,提供“一站式”咨

询服务,探索由设计单位等机构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通过公开

方式设立加梯服务机构库,统一引入参与业主前期协商,并鼓励

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加梯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

成时限:2022 年 7 月)

4.搭建协商平台。应采取“2+3+X”模式(“2”即街道办事

处、社区工作站,“3”即实施主体、设计、施工企业,“X”即辖

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志愿者及其他关心加梯工作

的热心人士),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传统优势,搭建议事协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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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细化流程,有效解决业主意愿难统一的问题。(牵头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 年 7 月)

(二)摸清需求底数,统筹规划避免形式不一。

5.开展摸查工作。按照《管理规定》既有住宅可申请加装

电梯的相关要求“具有合法权属证明,非单一产权,已建成投入

使用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的单元式住

宅”,组织对辖区内既有住宅进行摸查,初步摸清辖区既有住宅

小区及单元底数,建立工作台账。(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

时限:2022 年 7 月)

6.制定工作计划。以业主意愿为根本,规避已纳入城市更

新及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小区,按照台账内加装意愿程度较高者优

先的原则,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制定工作计划及分步实施方案,

明确年度任务目标。(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开

展)

7.探索统一规划。为保持小区整体空间协调、设计风格一

致,区加梯办提前做好整体规划,探索以小区为单位,统一规划

预审、管线迁移,再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小区各单元业主进行

意愿征集,成熟一台加装一台。(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

限:长期开展)

8.意愿征集记录。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协调作用,指导台

账内既有住宅中有意向加梯的业主在本单元内开展初步意愿征

集,听取电梯加装所在单元业主的意见,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记录。

— 7 —

(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三)优化审批流程,着力构建便捷申报体系。

9.加强行业指导。统筹制定加梯规划审批标准化流程,统

一申报清单,制定申报材料范本,修订并公开发布《关于加强既

有住宅加装电梯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鼓励采用装配式设

计;统筹制定既有住宅加梯工程申办指引、工程技术标准;统筹

制定我市既有住宅加梯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使用登记等标准

化流程。(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市

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2 年 9 月)

10.开展联合审批。依法依规合理简化既有住宅加梯审批流

程,建立联合审批工作制度,由区加梯办统筹协调开展辖区加梯

的工程规划许可等各类审批工作,加强区级专项工作小组的部门

联动,避免业主重复提交资料。(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

限:长期开展)

11.拓展便民渠道。及时、主动将加梯政策文件、原则标准、

服务信息等上传至政府工作网站,让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

打印相关申报材料。(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 年

7 月)

(四)落实财政支持,规范奖补资金发放流程。

12.落实财政支持。各区应做好区加梯办经费保障,将底数

摸查、财政补贴、管线改造、购买服务、协商调解等经费纳入年

度财政预算。(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 年 6 月)

— 8 —

13.实施财政补贴。各区对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含当日)

之前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以生效日期为准)的加梯项目予以财

政补贴。并应按照《管理规定》及《奖补方案》有关要求,结合

辖区实际,制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发放操作细则。(牵头单

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 年 7 月 30 日)

14.补贴条件核查。区加梯办应对申领补贴项目进行条件核

查,重点核查是否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是否按规定完成相关

验收,是否落实电梯后续运行管理。对未满足核查要求的加梯项

目,不得发放财政补贴。(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长

期开展)

(五)强化过程监管,全面保障加装工程落地。

15.加强安全监管。各区应切实把好安全关,加强本辖区加

装电梯工程施工过程监管,符合《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

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规定的,将加梯工程施工及其附属管线改

迁纳入小散工程范畴进行安全纳管,严格按图施工、防止违建。

加强电梯质量及使用安全监管,完善建成后使用监管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16.完善运行管理。各区应督促已加装电梯单元的业主依法

建立并落实加装电梯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制度。在尊重市场、

尊重专业的前提下,可以委托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或具备资质、专

业过硬的运维单位开展电梯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保障电梯后

续运行安全,可通过电梯广告收益、该单元业主自筹等途径解决

— 9 —

维护保养费用问题。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可探索委托其他具备相

应能力的单位作为电梯管家,落实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制度。(牵

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17.建立备选名录。遴选建立电梯制造、安装、维保等企业

的备选名录,指导有关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每年向各区及社会公

布。鼓励电梯企业自主研发或量身定制性价比高、便利性好、技

术过关的新型电梯。(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2

年 9 月)

(六)创新实施机制,探索建立全新加装模式。

18.探索总承包模式。由业主共同委托具备相关资质、能力

的专业机构,探索加梯工程实施总承包模式。总承包单位可参与

加梯前期协调工作和设计、报装、施工、后期运行管理工作;可

先行出资完成加梯工作,并与使用方达成有关协议,逐步回收相

关费用。(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19.创新实施路径。探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路径,可与

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相结合,试点开展整体改造,通过建设风

雨连廊、立体停车库等便民工程整体提升小区使用功能及居住环

境,以点带面有效消减加装电梯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牵头单位:

各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

组织领导,要做到机构落实到位、人员落实到位、经费落实到位,

— 10 —

同时要充分尊重业主意愿,周密筹划、稳妥推进,避免引发不稳

定因素和违规加建。

(二)动员多方力量。各区、各有关部门应动用多方力量,

坚持多元参与,深入实践“业主自愿、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共

同推进”新模式,着力营造协商共治大平台、大格局,全面提升

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基层治理能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各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电视、

电台、报纸、网络、自媒体等媒介,多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

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积极意义和办理流程,激发业主加梯主动

性,积极参与基层自治,形成社会广泛共识。

(四)确保责任落实。各区、各有关部门应严格落实本方案

的各项工作要求,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为民生工程、幸福工程

来抓,积极、主动、创造性地推进加梯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区应制定辖区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抓好推进落实,确保

工作取得实效。

(五)跟踪工作进度。各区应在本行动方案印发 1 个月内向

市住房建设局报送《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实施计划》《专

项工作联络员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 2、附件 3),应于每月 15

日前填写加装电梯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4),并形成每月

情况报告(模板详见附件 5)报送市住房建设局,其中每年 6 月

和 12 月应分别报送半年、全年总结。

关于旧楼加装电梯所有疑问欢迎咨询13530808121

老旧楼房加装电梯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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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楼房加装电梯规定有哪些

1、旧楼内部一定要预留足够的空间,才能安装电梯,而且不能占用消防通道。2、如果在房屋外部加装电梯,还要注意保证足够宽的楼间距,以免影响采光和通风问题。3、加装电梯时,应当经过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安装。

加装电梯要经过哪些流程

1、先找电梯公司进行实地勘查,看房型、楼间距是否能够安装电梯,如果可以安装的话,就给电梯公司报价。

2、询问居民的意见,如果同意安装的话就签字,按照规定,一般有2/3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安装。并且还要准备好业主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复印件。

3、其次,还要做一个地质勘测报告,如果有供水、燃气管、电缆的话需要避开,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改造。

4、需要填写住宅加装电梯的申请表,并制定安装电梯费用分摊的方案。

5、之后就可以与电梯公司签订安装合同,同时需要支付一些定金。

6、电梯公司会针对房屋情况设计出图纸,安装工人只要对着图纸施工即可。

7、然后将图纸在小区公告栏公示,需要得到业主们的同意,一般公示期为10天左右。

8、要是公示无异议后,就可以去规划局拿取日照间距图。

9、再把准备好的材料都交给住建局,等待审批,住建局需要进行评审。

10、等拿到住建局的开工通知单后,就可以开始安装电梯了。

11、通常电梯施工工期为3个月,施工完后,还要接受质监部门验收,只有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常运行。

小编总结:以上是关于老旧楼房加装电梯规定有哪些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加装电梯需要经过很多的流程,因此要想安装电梯的话,首先要了解清楚这些流程,才能有助于安装电梯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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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新规定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新规定文件、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新规定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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