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化工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管理办法》,压力容器设计单位须取得什么资格才可承担设计任务?,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化工系统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第二章 设计资格申请程序第三条 申请一、二类设计资格,1.部直属企事业单位申请单位按《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要求,压力容器设计单位须取得什么资格才可承担设计任务?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压力容器设计单位须取得什么资格才可承担设计任务?,以及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什么条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我国对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制造单位及个人有什么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必须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
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必须取得相关设计资质方可开展设计业务
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必须取得相关制造资质,方可开展业务
至于个人,木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当然
如果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要取得作业人员证书
如果是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进行压力管道元件设计需要设计资质证吗
需要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十一条规定压力容器设计单位须取得什么资格才可承担设计任务?:
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活动。
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压力容器设计相适应的设计人员、设计审核人员压力容器设计单位须取得什么资格才可承担设计任务?;
(二)有与压力容器设计相适应的场所和设备压力容器设计单位须取得什么资格才可承担设计任务?;
(三)有与压力容器设计相适应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 国质检锅[2002]235号 有详细的规定。
化工部关于《化工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化工部颁发压力容器设计单位须取得什么资格才可承担设计任务?的《化工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压力容器设计单位须取得什么资格才可承担设计任务?的有关规定压力容器设计单位须取得什么资格才可承担设计任务?,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化工系统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第二章 设计资格申请程序第三条 申请一、二类设计资格
1.部直属企事业单位申请单位按《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要求压力容器设计单位须取得什么资格才可承担设计任务?,向化工部提交《压力容器设计申请报告》,由化工部取证归口管理部门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初审基本符合要求的,办理受理手续后,由化工部组织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批、发证工作。
2.非直属企事业单位
申请单位按《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要求,向所在地省级化工厅(局)提交《压力容器设计申请报告》,经省化工厅(局)初审基本符合要求的,由省化工厅(局)向化工部取证归口管理部门提交受理申请,经化工部下达受理文件后,由省化工厅(局)负责审查、批准、发证,并报化工部备案。第四条 申请第三类压力容器、超高压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资格
1.部直属企事业单位
按本《细则》第三条第一款办理。
2.非直属企事业单位
申请单位向省化工厅(局)提交申请报告,省化工厅(局)组织初审合格的,省化工厅(局)向化工部取证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及初审意见、有关技术资料,由化工部负责审查、批准、发证。
三、由化工部归口管理在地方隶属机械厅(局)管理的制造企业,申请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应按《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厅(局)提交《压力容器设计申请报告》,省机械厅(局)对其进行初审确认合格后,报化工部生产协调司。由化工部审查、批准、发证。第五条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申请设计压力容器的类别、品种不得超出其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范围。第三章 设计资格的审查第六条 设计资格审查的内容
1.设计资格审查的内容必须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2.对各级设计人员的考核采取基础知识书面考核与设计作品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3.审查抽检的设计作品,必须覆盖设计单位申请的类别和品种。第七条 设计资格的审查结果
1.对具备压力容器设计资格的单位,给予批准发证。
2.对基本具备压力容器设计资格的单位,限期在半年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审查部门提交整改报告。主管部门派员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确认合格者按《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办理。迂期未完成整改任务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本次申请资格。
3.经审查认为不具备压力容器设计资格的单位,取消其本次申请,一年之内不得再提交申请。第四章 设计审批人员第八条 在化工系统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审批的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取得《化工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由所在单位聘任从事设计审批工作。第九条 审批人员的资格分为审核和审定,项目分为一、二类压力容器、三类压力容器、超高压容器、压力槽(罐)车,具体审批项目必须与所在单位《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批准书》中的类别、品种相同。第十条 新申请取证的单位由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在该单位设计资格审查中,对审批人员进行考核认可。第十一条 审批人员资格证书的有效期原则上为十年,期满应重新进行资格认可。第十二条 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批准其审批资格。
1.必须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2.理论知识的书面考核合格;
3.设计作品及有关知识的答辩合格。第十三条 申请审批资格的人员需填写《审批资格申请表》(附件一),并附本人申请项目的典型作品。第十四条 设计取证归口管理部门应组织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丰富设计经验,并具有审批资格的技术人员组成审批资格考评小组,对申请人员进行考核与评审。第十五条 审批资格考评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后,应在《审批资格申请表》中填写考核成绩和评审意见,交取证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第十六条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取证归口管理部门颁发《化工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由化工部统一印制。第十七条 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若审批项目需增加类别、品种或改变资格时,均应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资格认可。
申请压力容器生产资质要准备哪些条件
申请压力容器生产资质要准备条件:建个质保手册,取压力容器质保师证(化工装备协会),质保师人员确定,焊工,设备,预生产的过程资料。
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需要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到质量监督局办理。A、B、C级到国家质检总局申报。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已取得所在地合法注册;具备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技术力量、检测手段等条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运转;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申请
(一)申请A、B、C级锅炉和A、B、C级压力容器以及安全阀、爆破片、气瓶阀门等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的境内制造企业须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申请资料应先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申请D级锅炉、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境内制造企业应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
(三)申请锅炉、压力容器或安全阀、爆破片、气瓶阀门等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的境外制造企业应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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