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学校设计的基本条件,以及学校的设计概念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本文目录一览:,1、,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2、,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3、,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根据《教育法》第26条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设立的基本条件应当包括组织的、人员的、物质的、经费的四个方面,(1)组织机构和章程,组织机构是指根据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性质要求而在内部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成员之间形成的权责分工和相互关系结构,(2)有合格的教师,学校及其他教育教育机构一般由管理人员、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学校设计的基本条件,以及学校的设计概念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根据《教育法》第26条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设立的基本条件应当包括组织的、人员的、物质的、经费的四个方面。
(1)组织机构和章程。组织机构是指根据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性质要求而在内部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成员之间形成的权责分工和相互关系结构。
(2)有合格的教师。学校及其他教育教育机构一般由管理人员、教师、教学辅导人员构成,其中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必须有一定的物质条件,包括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一经设立,除了要有必要的物质条件外,还需要不断的投人流动资金以保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运行,设备、设施的消耗、更新,人员的工薪、福利等,因此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设立和运行的必要条件之一。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设立学校的流程具体如下:
1、举办盈利性学校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举办非盈利性学校向县民政局提出申请。
2、向县教育局提出筹设申请。
3、经审核同意后,下达同意筹设批复文件。
4、向县教育局提出正式设立申请,县教育局组织评估组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办理办学许可证。
5、举办盈利性学校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举办非盈利性学校向县民政局提出核准登。记总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查、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设立学校及其学校设计的基本条件他教育机构学校设计的基本条件,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合格学校设计的基本条件的教师。
3、有符合规定标准学校设计的基本条件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学校设计的基本条件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学校的设计概念、学校设计的基本条件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