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建设标准及要求7.21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档案室应具备良好的防火、防水、防虫害等条件,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档案室应配备先进的档案管理设备和技术,提高档案资料的整理、保护和利用效率。档案室的建设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等。档案室建设标准及要求7.21旨在为档案资料提供一个安全、高效、规范的存储和管理环境。
档案室建设标准及要求7.21
档案室建设的基本含义
档案室建设的基本含义是维护档案安全、保障档案提供利用所需硬件的总称。这包括了确保档案室的物理环境能够满足档案长期保存的需求,以及提供必要的设施以便于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档案用房建筑要求
档案库房要符合档案防护的基本要求,即防潮、防水、防火、防盗、防阳光照射、防紫外线照射、防高温、防尘、防污染和防有害生物(霉、虫、鼠)。此外,档案库房以东或南朝向为宜,墙壁要具有隔热、防潮性能。在楼层安排上,不用一楼、地下室和最高层。档案库房应集中布置,远离易燃、易爆场所,不能紧邻卫生间等潮湿、有污染源的部位。
档案室的采光、通风要求
采光有自然光和人造光两种,在正常的情况下,应该采用自然光照射,但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应采用人造光来照明。档案室、查阅档案及其他技术用房应防日光直射,并均应消除紫外线对档案、资料的危害。档案库和查阅档案等用房采用人工照明时,应选用防爆灯,防止用电时间过长发生失火。当采用荧光灯时,应有过滤紫外线和安全防火措施。档案室通风也应采用自然风,如果采用不方便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空调进行通风。
档案室温湿度要求
不论气候条件如何,有条件的情况下均应设置长年的温控装置,档案室温度相对湿度要求如下:温度14℃~24℃,不小于14℃,不大于24℃,有温度调节设备的,温度的日变化幅度不得超过温度±2℃。相对湿度45%~60%,不小于45%不大于60%,相对湿度的波动幅度不得超过±5%。档案库不宜采用以水、汽为热媒的采暖系统。确需采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漏水、漏汽,且采暖系统不应有过热现象。
档案室洁净度要求
地面、墙面、顶棚面采用不起尘的材料。开向室外的门窗宜设置纱门,纱窗,外窗应具有较好的防尘功能。
档案室电源要求
如果电压稳定性不能满足要求,应采用调压或稳压设备满足电压波动范围要求。计算机机房或数据机房要求交流电不间断或无瞬变的通信负荷,应采用UPS供电系统或逆变器供电系统。
以上就是档案室建设的标准及要求,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档案室防潮材料选择
档案室温湿度控制技术
档案室洁净度维护方法
档案室安全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