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停车场绿化设计效果图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停车场绿化效果图大全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本文目录一览:,1、,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方案效果图有哪些要求,2、,建筑方案设计工作内容,3、,这种停车场的效果图是用什么软件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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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方案效果图有哪些要求
建筑设计方案效果图要求如下:
1.封面
要求:必须注明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方案完成日期,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设计单位资质章。
2.方案设计说明及指标明细表
要求:说明书按照规划、建筑、绿化、供电、供水、排水、电讯、人防、消防、环保、暖通、节能等顺序;指标明细表需按照申报的建筑设计方案实际设计面积进行核算。
3.现状分析图及照片
要求:标明建设用地现状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内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单位名称,以及规划四至范围影响范围内的建筑层数和建筑性质;标明用地界线、各类规划控制线;在用地现状地形图的基础上,用不同色彩标明用地周边潜在利害关系建筑位置、层数等;现状照片必须如实反映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色彩、体型、体量、风格特点等。
4.规划总平面图
要求:必须衬上准确的地形图,如实反映地块周边的现状情况,标明规划四至范围,各类规划控制线;标明规划建筑性质分类,各类建筑位置、层数、间距系数,建筑退让各类规划控制线的距离,道路名称、道路宽度,市政和公共交通设施以及场站点,机动车停车场位置;确定主、次要出入口方向、位置,标明出入口与城市道路交叉口距离;标明室内外坪标高及参照点,室外坪须用绝对高程,注明建筑物的高度,以此作为日照分析的依据;确定地下设施范围、地下设施出入口;附具用地平衡表、技术经济指标以及公建一览表,指标内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详细标明,配套公共设施必须在图中定性、定量、定位。
5.规划平面定位图
要求:必须明确法定用地边界线并在图纸上表明;详细、准确的标明建筑尺寸、高度、间距、与现状建、构筑物的间距、与道路中心线、红线、用地边界线的距离等;图中拟建建筑应标注其外包尺寸(含外保温做法),与文本中建筑单体平面尺寸相符,且满足规划尺寸要求;拟建建筑必须进行坐标定位,附具建筑物角点坐标。
6.竖向定位图
要求:处理好建筑与室外场地、周边道路的竖向关系,结合地块现状和周边道路标高进行竖向设计,作为日照分析的依据。
7.日照分析图
要求:必须提供拟建项目建设前的周边现状建筑日照分析图和拟建项目建成后项目内部及对周边产生日照影响的分析图;必须使用经建设部批准的日照分析软件并由相关专业人员做出的日照分析图纸,必须加盖设计单位资质章并由设计人员签字;图纸上必须注明因特殊原因造成遮阴的理由并明确注明分析结论。
8.建筑设计方案平面图
要求:必须包含各建筑地下室各层平面图、地面一层、二层……标准层、顶层、屋顶平面图,平面图需标注轴线尺寸及墙体厚度,总尺寸及凹、凸外轮廓尺寸,并标明每层面积。
9.建筑设计方案立面图
要求:必须按不同立面形式标明各建筑物高度、色彩、尺寸、建筑装饰材料等。(建筑高度不应高于日照分析报告中分析高度,建筑高度按室外地面至屋面女儿墙顶或坡屋面檐口的高度计算)
10.建筑设计方案剖面图
要求:必须按不同剖面形式标明各建筑物高度、色彩、尺寸、建筑装饰材料等。
11.效果图
要求:包括规划设计方案的鸟瞰图、建筑单体效果图、沿重要街道的沿街效果图、规划平面节点效果图、主要出入口效果图等;方案至少为两个;必须与现状真实情况相符并反映出与现状周边环境之间的关系;图纸必须附注简要的设计说明(说明风格、高度、体型体量等);必须注明视点位置、高度等。
12. 电子光盘(1张)
要求:内容包括建筑设计所有cad、jpg格式文件,必须与报审的文本内容相一致。(图中应用PL线绘出建筑外轮廓线及面积计算线)
备注:文本中除必需的建筑设计相关图纸外,必须增加经规划局审定的总平面图、平面定位图、竖向定位图、日照分析图等图纸;建筑设计说明中必须包括建筑节能章节;必须按照国家要求由设计人员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及设计资质章;所报建筑方案文本必须包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单体方案,文本采用A3图幅,平面定位图、日照分析图如需要可用A1图幅折叠进行装订。
建筑方案设计工作内容
报审建筑设计方案【一】
报送项目设计方案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取得用地规划证和规划设计条件后停车场绿化设计效果图,在信息中心领取建设方案电子报批相关要求停车场绿化设计效果图,按标准制图后,经信息中心标准检查和指标核算,合格后,规划科方正式接件。
2、下列建设项目需提交由至少两家甲级规划建筑设计机构设计的不少于二个设计方案,并应进行专家论证比选:
(1)总建筑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办公、商业、酒店等);
(2)用地面积不低于4公顷的居住项目;
(3)公共图书馆、博物馆、音乐厅、文化宫、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场馆、交通枢纽等重大公服设施、基础设施项目。
1、报审建筑设计方案文本内容要求
一、效果图(必备):
1、全景鸟瞰图:
以较高的视点反映出整个地块内方案设计的全景特征,采用A3图幅。
2、临街透视效果图:
尽量突现出方案设计中各重要地段的建筑风貌,以及与周边环境的景观过渡,采用A3图幅。按照《中国建筑色卡国家标准》GB/T18922-2008,详细标示各建筑外立面材料色彩、材质、色号、规格,具体标法如:浅黄色面砖 0.6GY9/1.8[0012] 45×95㎜。)各临街透视效果图的图名须按“临××街(路/河)透视效果图”表达。
3、内庭透视效果图:
反映项目用地内部的建筑风貌,采用A3图幅。按照《中国建筑色卡国家标准》GB/T18922-2008,详细标示各建筑外立面材料色彩、材质、色号、规格,具体标法如:浅黄色面砖 0.6GY9/1.8 [0012] 45×95㎜。
4、建筑标识标牌、文化创意标识标牌示意图:
须设立建筑标识标牌、文化创意标识标牌,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并做建筑标识标牌示意图、文化创意标识标牌示意图。
建筑标识标牌示意图具体要求为:在建筑入口旁醒目位臵挂建筑标识标牌,并引线放大,在标识标牌上注明以下内容:建筑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竣工日期。格式参照模板(如下图所示),根据建筑立面风格在以下三种样式中任选其一。
2、文化创意标识标牌示意图:应以文字说明和图示说明的方式反映项目的文化创意。文化创意标识标牌摆放位臵与形式不做具体要求。
5、屋顶绿化设计效果图
可在项目全景鸟瞰图中表达屋顶绿化效果,也可单独做屋顶绿化设计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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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屋顶(建筑顶部)设计效果图:
不同形式的屋顶须分别做屋顶设计效果图:将屋顶(建筑顶端部分)放大为大样图,按照《中国建筑色卡国家标准》GB/T18922-2008,引线标注各建筑屋顶(檐口)外立面材料的色彩、材质、色号、规格,具体标法如:浅黄色面砖 0.6GY9/1.8 [0012] 45×95㎜,并注明各构架、构件细部设计内容。图名须注明“×栋(至×栋)建筑屋顶设计效果图”。
7、围墙立面设计效果图
报送围墙立面效果图应符合以下要求:
1、除安全、保密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建设用地与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的分隔宜采用透空栏杆、绿篱、绿化、水景等形式。
2、确需建围墙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通透式围墙通透率应大于70%;
②绿色植物墙绿化覆盖率大于80%,无枯、死、残缺植物;
③确需建实体围墙的,围墙临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要砌宽度30.0厘米以上、高度40.0厘米的种植槽,用于种植常绿植物,遮挡墙体,绿化覆盖率要达到100%。
3、围墙立面效果图应按照《中国建筑色卡国家标准》GB/T18922-2008,引线标注各建筑外立面材料色彩、材质、色号、规格,具体标法如:浅黄色面砖 0.6GY9/1.8 [0012] 45×95㎜。
4、应在总平面图上标明围墙的位臵,并在围墙立面效果图上标注柱距、柱宽、高度等各项尺寸。
5、围墙后退临道路、绿地、河流等城市公共空间的用地红线距离不低于24
米。
二、方案设计说明(含以下内容的简要说明):
1. 建筑设计说明(包括屋顶设计说明)。
2. 结构设计说明。
3. 给排水设计。
4. 电气设计说明。
5. 通风、空调设计说明。
6. 通风消防设计。
7.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三、方案分析图:
1、规划地块现状分析图
在现有红线及地形资料的基础上,对方案地块内部及周边现状(包括土地利用、景观要求、公共设施、建(构)筑物等各项内容)进行综合分析评估。
2、规划总平面布臵彩图
将蓝图缩放为A3的总平面彩平图(主要反映方案的总体意向和布局结构要求),含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详细标定出地块内部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轴线轮廓、技术指标和体量尺度。
3、功能分区分析图
将多层区、高层区、公建、商业等功能分区表现出来,在平面上勾画出整个地块的框架结构并反映出各功能分区间的相互关系。采用A3图幅。
4、道路交通及消防系统分析图
准确标识出满足相关规范的通道走向、位臵及开口宽度,并将为交通消防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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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的诸如停车场、回车场、消防车通道、人行疏散通道等设施的位臵,具体尺度参数表现出来,采用A3图幅。
5、绿化景观系统分析图
将方案设计中各水系、景观节点、建筑小品标定出来,并且对内部各景观元素的相互衬托和渗透关系进行图纸表述,采用A3图幅。
6、建筑日照分析图(含相邻地块日照分析结论)
四、建筑单体设计图(黑白图):
1、各栋建筑组合平面图(须注明单体户型中每个房间的具体使用功能及面积,并标注各类形式阳台、入户花园、露台等非公共活动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及所属套型的单套建筑面积。);
2、各栋建筑的立面图、剖面图(深度应满足建设部有关要求,相互之间内容要吻合,应有重要地段的沿街立面);
3、屋顶平、立、剖面图;
4. 各栋建筑的屋顶绿化设计图。
五、报送资料中各单体建筑及附属配套建筑,应包含各层平面、屋顶及立、剖面图。建筑单体应与总平面图一致,并在各层平面上注明其使用性质。
六、报送资料中各建筑屋顶绿化设臵方案具体要求:
1、12层及12层以下(含11+1F)的非坡屋顶居住建筑、项目内部各类非居住建筑(不含垃圾房、配电房等配套设施)的屋顶应进行屋顶绿化设计。居住建筑(含商业裙房建筑)屋顶绿化面积不得低于屋顶(含女儿墙平面)面积的60%,其他建筑不得低于65%。
2、屋顶绿化应包括公共和私有两部分,私有屋顶绿化应在总平图中注明私6
有范围。
3、公共屋顶绿化设计应简洁美观适用,公共绿化种植总面积应占公共屋顶总面积50%以上。
4、公共屋顶绿化设计应根据荷载大小,除种植地被、花灌木外,可适当选择种植小乔木。
5、屋顶绿化报送资料包括:项目屋顶绿化设计彩平图(私有部分以意向性植被代替);屋顶绿化设计蓝图,图上须注明公共绿化种植面积、公共屋顶总面积、公共绿化植被种类(含地被、花灌木、小乔木三类)、私有绿地范围、屋顶绿化面积占屋顶面积的比例;屋顶绿化设计效果图(可在建筑方案鸟瞰图中一并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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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审建筑设计方案蓝图要求
一、总平面图应在规划红线范围内设计布臵,外部直接套用批准的红线地形图电子文档,不能擅自改变用地红线形状、坐标、周边道路及外部现状地形(周边现状建筑及地形地貌应淡化处理)。
二、总平面图图面表达应清晰明停车场绿化设计效果图了,避免过多的景观填充,重点突出建筑轮廓、标注线、数据指标等重要信息,并且做到各设计线型粗细有别、层次分明、比例准确。
三、地块内须保留的建筑应标明高度、层数、建筑性质,其规模应计入项目总规模。
四、总平面图上如实标明符合《成都市温江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的'建筑性质、高度、层数、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及建筑外轮廓尺寸等信息:
建筑性质:为该栋建筑的使用性质,如住宅、商住楼、办公楼、商业等(若该栋建筑包括两种及两种以上使用性质,则应标注各功能楼层的使用性质及楼层范围,如[商住楼/11F(地下-1F、1~2F商业、3F架空、4~11F住宅)/H=33.6m])。 建筑高度:按照《成都市温江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录“计算规则”相关要求计算建筑高度,并进行标注(注:在建筑高度计算时注意计算室外地坪及坡屋顶建筑屋顶高度)。
建筑层数:按照《成都市温江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录“计算规则”相关要求计算建筑层数,并进行标注;顶层为跃层时,跃层部分以X+1形式标注,并标明跃层范围;底层为架空时准确标明架空层、架空通道的位臵、范围、面积及用途,架空层不计入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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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层数计算时注意架空层、2.2米的设备层计入层数)。
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按照《成都市温江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录“计算规则”相关要求进行标注(注:在距离标注时特别注意是否应标注到建筑阳台;新建建筑与界外已建建筑间距;建筑之间,建筑与各类控制线之间成夹角关系时,须标注夹角的角度;地下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为5米,地下车库出入口起坡线退让道路红线为7.5米)。
建筑外轮廓尺寸:为每栋建筑外墙轴线尺寸,若为单元拼接建筑还应标注拼接后总体尺寸。(注:在建筑外轮廓尺寸标注时应同时核算高层建筑面宽、间口率等指标是否符合《成都市温江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对于高层建筑主体部分面宽相关规定。
五、总平面图上明确标注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内部道路宽度、汽车库及自行车库出入口位臵及宽度、用地出入口位臵及宽度;机动车出入口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道路切角红线、地铁出入口、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建筑)的出入口的距离:
机动车停车位:应进行编号,并注明停车方式及停车位尺寸,且在经济指标中列出各类性质建筑配建停车位数量及停车位对应号数范围(注:地上、地下机动车停车位分别编号。地下车库需提供蓝图,注明各项功能设施的面积指标,若包含机械车位需注明机械车位个数;停车方式按平行式不小于2.4×6米、垂直式不小于5.3×2.4米,地下车库机动车停车面积按每个停车位不小于30平方米控制)
六、总平面图上按相应规范要求设臵附属配套设施并注明其名称、位臵和建筑层数。(注:地上物管用房占总物管用房建筑面积的比例应大于50%)。
七、总平面图上应有满足国家规范规定的日照分析结论。若有幼儿园学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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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建的还应进行冬至日日照分析(经日照分析合格的,日照结论标法为:经日照分析,本项目内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厅)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且对周边已建建筑无影响。[经日照分析,本项目内幼儿园生活用房冬至日底层日照不低于3小时]).
八、总平面图上应表达围墙的范围轮廓线,并用文字标注“围墙”。
九、收审总平面布臵图须包含明确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具体内容见附件
一)。且:
1、建筑设计单位对指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建筑方案设计中如有本指标未包括的内容,应在总平面中单独反应。
3、建筑基底面积、总绿地面积、道路及停车用地面积、其它用地面积之和应等于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
4、附件一中相关内容适用于居住区规划设计,其他用地的规划设计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减。
十、报送材料中项目分期建设示意图具体要求:用地面积30亩以上的项目,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审查阶段应结合设计方案划定分期界限,但首期用地不得低于20亩,之后每期用地以20亩为最小标准进行开发建设。并在总体方案蓝图上分别列出各期经济技术指标表。
前期方案策划工作内容纲要【二】
1、总平阶段策划工作内容纲要
1.1拟订项目规划概念性总纲
目的:将所有市场信息转化为技术语言,形成该项目产品定位的总纲要。
1.2、代表或协助甲方制定规划方案设计招标文件
目的:针对该项目制定规划方案设计阶段的具体要求。
1.3、提供可行的策划规划方案供甲方选择,并确定作为策划标底的策划规划方案。 目的:在设计单位制作投标方案的同时,本公司专业人员同样具体进行规划方案总平概
念规划及产品开发类型的规划,达到取长补短的目的。
1.3-A、人车出入口规划,整区及各小区的保安规划概念设计;
1.3-B、配合环境景观顾问用地范围内的公共空间及环境规划概念设计;
1.3-C、竖向规划概念设计;
1.4、完成总平规划概念设计文件。
目的:在各方方案的优点综合基础上,完成一个完善的概念性方案。
1.5、成果文件
1.5.1、概念设计说明
1.5.2、用地分析图
1.5.2.1、区域示意图
1.5.2.2、用地现状坡度分析
1.5.2.3、用地现状坡向分析
1.5.2.4、用地现状高程分析
1.5.2.5、用地现状自然排水分析
1.5.2.6、用地现状植被现状分析
1.5.2.7、用地现状景观分析
1.5.2.8、用地周边环境、现状条件分析
1.5.2.9、用地对外交通分析
1.5.2.10、用地适宜性分析
1.5.3、规划概念图
1.5.3.1、总平面CAD
1.5.3.2、彩色渲染总平面
1.5.3.3、功能分析
1.5.3.4、空间构成概念
1.5.3.5、交通分析
1.5.3.6、车行分析
1.5.3.7、人行分析
1.5.3.8、消防道路分析
1.5.3.9、绿化分析
1.5.3.10、日照分析图
1.5.3.11、景观分析
1.5.3.12、竖向设计分析
1.5.3.13、土方平衡分析
1.5.3.14、主要广场节点分析
1.5.3.15、商业规划概念
1.5.3.16、公建配套规划概念
1.5.3.17、停车场规划概念
1.5.3.18、人车出入口门禁规划概念
1.5.3.19、整区及各小区的安防规划概念
1.5.3.20、分期开发示意图
1.5.3.21、建筑风格及色彩概念
1.5.3.22、生活单元组织说明
1.5.3.23、公共活动空间说明
1.5.3.24、彩色鸟瞰透视概念图;
1.5.3.25、管网系统及其它配合设计的概念图说;
1.5.3.26、规划总平风格概念定位;
1.5.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分析及经济估算
1.5.5、其他概念说明文件
1.5.5.1、建筑风格概念(若干图片)
1.5.5.2、景观概念(若干图片)
1.5.5.3、创新建筑产品概念(若干图片)
以上成果汇总1套文件(A3)册子、重点概念图纸A1展板若干、成果说明归总电子PP
文件一套;
2、建筑方案策划阶段策划工作内容
2.1、代表甲方制定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文件;
目的:在规划方案的基础上,拟定详尽的建筑方案设计指标,以避免设计发生偏差。
2.2、策划建筑概念方案;
2.2-A、根据规划所确定的设计方向,设计每种住宅形式、公共建筑典型的立面概念(材
质要求、色板控制等)。住宅及配套设施以透视图形式表达;
2.2-B、各类型住宅及公建配套等单位概念设计,包括平、立、剖面概念图;
2.2-C、各种建筑类型与相邻基地竖向详尽概念方案;
2.2-D、考虑不同类型单体的联合设计对座向、景观及绿化园林做出相当的配合。
2.2-E、配合规划及分期发展要求,研究配套设施功能。
2.3、代表或参与甲方建筑方案研讨及审定;
目的:比较各设计方案的优劣。
2.4、成果文件
2.4-A、完成总平概念规划文件。
2.4-B、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文件;
2.4-C、建筑方案策划文件;
2.4-D、方案设计修改后的总平面CAD概念图;
2.4-E、各建筑单体及建筑组群平面概念方案的外观效果图(平面渲染);
2.4-F、不同典型住宅各层组合平面、剖面CAD概念图;
2.4-G、住宅及公建配套、街景概念立面效果图;
2.4-H、地下、半地下停车位(库)平面、剖面概念图;
2.4-J、方案概念设计文字说明;
2.4-K、小区总体计算机绘制鸟瞰图;
2.4-L、建筑方案研讨及审定评估意见书;
2.4-M、2套以上策划内容汇总(A3)册子、A1展板;
3、初步设计阶段策划工作内容
3.1、参与或代表甲方拟订对设计方初步设计要求;
目的:按有关初步设计技术指标,拟定初步设计要求。
3.2、代表或协助甲方从规划及建筑方案角度实行初步设计监督;
目的:在设计过程中,按规划及建筑方案的策划基本思路进行,及时解决在初步设计过
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走弯路。
3.3、审核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具体对各专业工种设计文件提出评估意见。
3.4、参与建设方召开的对设计方初步设计的会审会议,并对设计方的评估意见与设计
方交流、协调。
4、景观设计阶段策划工作内容
4.1、策划景观创意大纲;
4.2、拟订景观设计单位招标文件;
4.3、策划景观设计标底文件;
4.3、对景观设计方提交的设计方案评估。
4.4、成果文件:
4.4-A、景观设计创意大纲;
4.4-B、对设计方景观方案评估意见。
二、中期方案策划工作
1、策划工作内容
1.1、协助甲方从规划及建筑方案角度进行施工图设计监督;
目的:使施工图文件设计在设计过程中,满足策划基本要求,避免设计文件完成后与策
划产生偏差。
要点:满足策划基本要求。
1.2、参与甲方主持的施工图会审,并从销售角度提出更改意见;
目的:避免出现设计文件与市场及消费者需求脱节的细部设计出现。
要点:各工种配合后出现的细部处理,可能影响方案的策划思路完整性。
1.3、详尽对建筑方案的细部进行策划(各种构件即平面组合关系);
目的:详尽研究各建筑构件与人(居住者)的关系。
要点:各构件的合理性、经济性、实用性的比较。
1.4、策划并制作各种销售效果图;
目的:检验策划实际效果,为将来销售作基础资料准备。
要点:套型效果、小区总体及局部特色效果直观反映。
1.5、策划并计算各种销售面积;
目的:避免客户产生退房。
要点:按国家最新颁布的面积计算规范计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控制在3%范围内(含
3%)。
1.6、代表甲方或参与对景观设计单位的设计监督;
目的:景观与建筑的配合协调统一。
要点:风格与创新,经济性与美观实用结合。
1.7、参与并提出各种设施、设备、材料选型意见。
目的:对各种建筑材料的采用、装饰构件、设施设备的选用提出与策划构思吻合的具体
要求。
要点:经济性、美观实用性的掌握,成本控制范围及代用方案。
2、成果文件
2.1、施工图设计审查评估意见书;
2.2、具体施工图更改意见;
2.3、建筑方案的细部构件CAD策划文件及说明;
2.4、各种彩色销售效果图;
2.5、各种销售面积及座号编排方案;
2.6、各种设施、设备、材料选型意见书。
三、后期方案策划工作
1、协助或代表甲方对施工阶段影响建筑方案的设计变更的审核;
目的:避免设计变更对客户销售的影响。
要点:所有设计变更,凡涉及到建筑方案本身的均应慎重定夺。尽可能不影响建筑规划
方案的基本策划思路。
2、根据市场动态及销售状况,对建筑方案进行动态更改,并更改原销售效果资料。 目的:在销售过程中产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要点:通过市场策划的反馈意见,通过适度的修正,在不影响总体造价、销售承诺前提下,满足市场的需求。
3、协助甲方对各种设施设备、装饰材料的选用提出技术参考意见。
目的:在实施过程中,对所选装饰材料、设施设备提出策划建议,避免与策划初衷不符。 要点:材料、设施、设备实用效果与经济性比较。
这种停车场的效果图是用什么软件做出来的?
一般做这种效果图都要先经CAD绘制平面线图,再导入3D中建模,渲染。输出停车场绿化设计效果图的图片再用PS进行后期处理。 效果要逼真停车场绿化设计效果图的话,最好在PS中进行处理,毕境PS中的虑镜功能不是随便哪个软件能比的。
淄博规范商品房销售,5月3日起这些行为将被严惩
日前停车场绿化设计效果图,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停车场绿化设计效果图,通知自2020年5月3日起施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淄建发〔2020〕72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地产运营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切实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淄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知如下。
一、规范商品房销售广告发布
(一)开发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不得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
(二)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应当明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商品房承销机构名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号。
(三)商品房项目的广告宣传名称应当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标注的名称一致,不得使用其它名称。
(四)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准确,不得欺骗误导买受人。广告中对价格有标注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广告中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商品房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公序良俗;不得含有出现升值、投资回报的承诺或融资、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不得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展示;不得含有能够为买受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不得出现未经政府部门确认的评比、排序、奖项(牌)等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开发项目综合评价的内容;不得含有出现所谓“工抵房”“抵账房”等商业宣传内容。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七)商品房销售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应当依法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商品房承销机构名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商品房现售备案证号等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规定的商品房销售广告,不得提供服务。
二、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宣传
(一)商品房销售现场的项目位置示意图、绿化效果图、沙盘,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与实际规划一致,不得超前规划、透支预期、过度渲染,不得刻意规避项目周围不利因素。
(二)商品房销售现场宣传片、宣传效果图、装修效果图及相关宣传资料不得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内容。
(三)带装修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申领预售许可证之前建造样板间(房),样板间(房)必须真实反映户型、结构、尺寸及交付标准;必须公示主要装修面材、设施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尺寸)。每一个样板间(房)相对空间(包括客厅、卧室、餐厅、厨房、卫生间等)上墙明示与交付标准相一致的装修内容。样板间装饰物品、装修风格、灯光等应当与交付房屋装修一致,确实与交付标准不一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样板间现场显著位置明示,与业主签约时应在合同中特别提示。毛坯交付且建设样板间(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如实说明交付标准。样板间(房)不得随意变更、撤销。样板间(房)的保留时间自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之日后不少于6个月。
(四)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后,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人员销售行为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人员不得以项目周边尚在规划论证阶段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为说明和承诺,推销商品房并以此诱导欺骗买受人。
三、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内容和标准
(一)项目基本信息
有关证件。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②不动产权证书;③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售的需公示项目的现售备案证明);⑦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称及资金监管账号;⑧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⑨企业售后服务机构信息。委托代理销售的,还应公示以下证件: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商品房承销机构备案证明。
房源信息。应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摆放销控表。销控表能够展示全部房源、备案价格,包括每套楼号、房号、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均应注明)、单价、总价、销售状态(待售已售房源采用不同标记,并动态更新)。
认购协议和合同内容。认购协议、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签订的附加协议内容。
不利因素。项目外部腰线设置有无遮光、前阳台立柱是否遮光、消防通道是否遮光、电梯是否直通地下停车场、车位尺寸是否影响停车、所购附属房内是否有管道等问题,以及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内部、外部规划、环境等不利因素。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①《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②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是否抵押等房屋权利信息;③商品住宅使用手册、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④各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及建设完成时间;⑤该项目所在区域内有关调控政策。
(二)现场销售模型(沙盘)
销售模型必须依据已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按比例制作,展示内容必须符合楼盘的实际情况。
销售模型必须附带简要的制作说明(模型比例、制作依据、日期等)。
(三)现场销售人员信息公示
设立商品房销售人员公示台,公示销售人员姓名、职务,销售人员做到挂牌服务。
(四)设立特别提示栏,公示以下信息
1.购房温馨提示。
2.所售商品房享受特殊政策或者政策、权利受限制情况。
3.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代收代办费用应当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并承诺不以任何形式指定或委托第三方强制向买受人收取费用。
4.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名称、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等。
5.其他有关收费明细、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
(五)信息公示标准
1.公示期应自商品房销售之日起至全部销售完毕止,所有公示信息应放置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遵循全面、真实、准确、有效的原则,做到字迹清晰、标示醒目。
2.公示信息一般应采用信息公示牌(栏)或公示台形式进行公示。文本类可采用塑封装订成A4幅面大小的册或分册,按类别摆放在公示台上供买受人査阅。公示台上应有“项目资料,欢迎查阅”的提示标识。企业及项目简介、商品房销控表及其他可采用公示牌(栏)方式进行公示。
3.公示的证件中有副本的直接公示副本,无副本的按照1:1比例或者A4幅面大小公示彩色扫描打印件。
4.各类公示牌(栏)的制作工艺应采用硬质框架(不锈钢、 铝合金、铁艺烤漆等)。公示牌、公示栏画面尺寸一般为600mm×900mm 或900mm×1200mm 或2400mm×1200mm;展台画面尺寸一般为500mm×400mm。公示牌(栏)可采取上墙张挂式或落地支架式放置。所有公示牌(栏)内容下方落款处均标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制字样,各企业根据销售现场面积进行合理布局,多个公示内容应集中整齐排列放置且不得随意移动。
四、规范代理销售行为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销售商品房的,必须委托依法设立并经项目所在地房地产销售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包括各类商品房承销机构、营销策划机构及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电商平台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委托的商品房承销机构的销售行为负责。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的商品房承销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佣金支付等内容。受委托的商品房承销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内容。
(三)受托的商品房承销机构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商品房承销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产生的佣金,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任何房地产商品房承销机构不得向买受人收取“团购费、入会费、诚意金、服务费、电商费”等形式的费用;不得通过第三方价外加价,向买受人变相收取佣金。买受人所支付的用于购房的全部费用应计入买受人的总房款,并与合同中约定的总房款一致。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销售的商品房价格应当与其商品房承销机构价格一致,不得一房两价。
(五)在代理销售时,各类优惠政策应书面告知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拆分购房款;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买受人;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制造虚假供求信息、捏造或者散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不得变相捂盘惜售,扰乱市场秩序。
五、规范代理新建商品房转移和抵押登记行为
(一)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需办理贷款业务的买受人,应会同商业银行为买受人提供商品房预抵押服务,公示各方责任,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费用。
(二)商品房交付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及时为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提供服务,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费用。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的服务内容,为买受人代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项及服务内容,由此产生的第三方服务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四)买受人自愿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买受人应办理的事务,代为申办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业务的,由此产生的第三方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买受人自行申办或自愿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申办相关登记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向买受人强制提供有偿服务。
六、规范合同签订
在签订认购协议或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商品房承销机构不得免除己方责任、加重买受人责任或排除买受人合法权益。凡合同示范文本中已涉及的内容应采用示范文本条款,补充条款不再另行约定。公示的合同示范文本应与本项目实际签约的合同内容一致。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开发企业必须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销售承诺告知书。将涉及该项目及房屋有关情况书面告知买受人,双方签字确认。告知书一式两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的承诺告知书与网签合同一并上传备案。
七、有关要求
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以规范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规范销售现场公示、规范代理销售和合同签订为抓手,整治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开发企业凡存在违法宣传、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行为或不按照以上规定销售的,立即进行自查整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采取停止网签、预售资金拨付、有关手续办理等措施,停止其销售行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视情进行通报;涉嫌违法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本通知自2020年5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5月2日。
有地下停车场的一楼可以买吗
有地下停车场的一楼是可以买的。
有了地下停车场的存在,一楼的返潮问题会得到很大改善,而且一楼也会较其他楼层方便一些,且能近距离观赏风景。
1、不用担心回潮,很多购房者不愿意选一楼,总是担心梅雨季回潮,家里潮湿,居住不适,但若是有地下停车场,一楼的回潮问题将会得到很大改善,也不用担心梅雨季的到来会使家里变得潮湿。
2、能近距离观赏风景,住在一楼,出门就能看到小区的绿色风景,而且一楼离绿化更近,在窗边就可以欣赏到窗外的风景,生活更加惬意舒适。
3、生活更便利,住在一楼的人出行更加方便,不用像其他楼层住户一样需要爬楼梯或者坐电梯,也不用担心停电或出现电梯故障时,出行需要爬很高的楼层。尤其是对老人来说,若是住在其他楼层,出门会变得很不便捷。同时住在一楼的家庭也不会出现像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水压边低,水流变小的情况。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一楼的人会逃生的几率更大。住在一楼,夏天也会比其他楼层的住户感觉更凉爽舒适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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