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建设国家标准是一套规范和指导档案室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旨在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这些标准涵盖了档案室的选址、设计、设施配置、环境控制、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为档案室的建设提供了全面的指导。文号通常是指该标准的编号,以便在查找和使用过程中能够快速定位到具体标准。
档案室建设国家标准及文号
根据您的问题,以下是关于档案室建设的国家标准及相关文号的信息:
档案室建设国家标准
国家档案局发布了《档案室建设国家标准规定》,对档案室建设提出了明确的标准要求。这些要求涵盖了温湿度控制、空间规划、物质条件和设备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
温湿度要求
档案室(含胶片室、磁带室)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有设备的档案室日变化幅度不超过2℃;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有设备的库房日变化幅度不超过±5%,每昼夜温度波动值在±2度。
空间规划
档案室中的阅览室应采用单独的房间,具备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配备必要的桌椅和电脑,提供档案检索工具。办公区域应根据办公人员数量和办公需要确定面积,一般在10~20㎡。
物质条件
档案室应配备足够的档案箱柜,能够存放现有的档案和未来10~20年的档案。推荐使用密集型活动档案柜,这种装具具有防火、防光、防尘的性能,并且可以节省库房空间和建筑费用。
设备
档案保管的设备一般指具有固定资产性质的机械、器皿、仪器、仪表等技术设备,不包括库房、装具、卷盒、药品等。
相关文号
《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 103—2008 是一个相关的国家标准文件,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促进国家档案馆建设,提高国家档案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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