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的档案室建筑设计要求包括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米。档案室的布局应合理,确保有足够的空间用于存储、检索和保护档案。应设置防火、防水等安全措施,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在设计中,还应考虑档案室的采光、通风和温湿度控制,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北京市档案室设置要求的标准
北京市档案室的设置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及技术参数
档案室的建筑和技术参数是确保档案安全和便于管理的基础。根据相关标准,档案室的最小面积应能容纳现有档案资料的存放,并考虑一定的发展空间。此外,档案室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5kN/㎡,采用密集架时不应小于12kN/m。每个档案室应设两个独立的出入口,且不宜采用串通活套间布置方式。档案室内档案装具布置应成行垂直于有窗的墙面,档案装具间的通道应于外墙采光窗相对应,当无窗时,应于管道通风孔开口方向相对应。
采光、通风要求
采光和通风对于档案的保存至关重要。在正常情况下,档案室应采用自然光照射,但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应采用人造光来照明。档案室、查阅档案及其他技术用房应防日光直射,并均应消除紫外线对档案、资料的危害。档案库和查阅档案等用房采用人工照明时,应选用防爆灯,防止用电时间过长发生失火。当采用荧光灯时,应有过滤紫外线和安全防火措施。档案室通风也应采用自然风,如果采用不方便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空调进行通风。
温湿度要求
档案室的温湿度控制是档案保存的关键因素之一。不论气候条件如何,有条件的情况下均应设置长年的温控装置,档案室温度相对湿度要求如下:温度14℃~24℃,不小于14℃,不大于24℃,有温度调节设备的,温度的日变化幅度不得超过温度±2℃。相对湿度45%~60%,不小于45%,不大于60%,相对湿度的波动幅度不得超过±5%。档案库不宜采用以水、汽为热媒的采暖系统。确需采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漏水、漏汽,且采暖系统不应有过热现象。
洁净度要求
档案室的洁净度直接影响档案的质量和寿命。地面、墙面、顶棚面应采用不起尘的材料。开向室外的门窗宜设置纱门,纱窗,外窗应具有较好的防尘功能。
电源要求
档案室的电源配置需要确保稳定性和安全性。如果电压稳定性不能满足要求,应采用调压或稳压设备满足电压波动范围要求。计算机机房或数据机房要求交流电不间断或无瞬变的通信负荷,应采用UPS供电系统或逆变器供电系统。
安全防护
档案室的安全防护是防止档案丢失和损坏的重要措施。档案室要尽量安排在进出方便,便于应急处置和档案疏散搬运的地方。要远离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气体源的场所。要尽可能地避开底层和顶层。无法避开的,要做防潮和防漏处理。档案室要设置三室,即档案存放室(库房)(原则上要设过渡间)、档案查阅室和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档案存放室(库房)门窗要有防盗功能,密蔽良好,大开窗的要做防光处理(要对窗户进行整改封蔽)。档案存放室(库房)装修时要考虑好柜架、照明、空调和除湿机的布局。档案柜架的排列和编号要遵循从左至右原则,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米;档案柜或密集架的间距为0.8米左右;柜架不应紧靠墙壁。
以上就是北京市档案室设置要求的主要标准,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档案的安全、便于管理和提高档案的使用寿命。
档案室建筑设计规范详解
档案室温湿度控制技术
档案室洁净度维护方法
档案室安全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