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档案室设置要求最新文件规定,所有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档案室必须满足一定标准。这些标准包括档案室的面积、位置、设施和环境等。还要求档案室应具备良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功能。在设备方面,需要配备先进的档案管理系统、温湿度控制设备、消防设施等。还要求定期对档案室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北京市档案室设置要求最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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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的基本设置要求
档案室的设置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非档案管理人员或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档案室。
- 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在指定地点阅览,阅览完毕应立即归还,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借出室外。
- 对文件材料进行分类,归档材料必须完整、层次分明、类别准确,符合其形成规律。
- 档案室里橱柜要按类、按序编号,整齐排列,便于查找;要编制档案总目录、档案分类目录,并建立规范的电子索引。
- 离开档案室时,必须检查好门、窗,加强防范措施,档案室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并妥善保管档案室钥匙。
- 经常检查档案资料的保存情况,如发现损坏、霉变、虫蛀,立即采取治理修复措施。
- 档案室内严禁吸烟、点火、存放易燃、易爆等有害有毒物品。
- 档案室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干燥,要有防光、防盗、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等安全措施,定期检查电气设备、消防器材等设施,保证安全可靠。
- 对档案室的档案资料要做到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档案室的管理规定
除了上述的基本设置要求外,还有一些具体的管理规定:
- 档案室是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主管全公司各类档案(包括人事档案)的工作部门。
- 综合档案室所保存的各类档案(资料)系国家档案的一部分,其所有权属天拖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毁损。
- 综合档案室由综合办公室主管,设主任一人,专职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若干人。综合办主任变更,则综合档案室主任随之自然变更。
- 档案室是机密部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范围和密级的规定。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 严格执行有关档案的收、发管理和借阅制度,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 档案室应按时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 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 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私人物品。
-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门、窗、电的关闭和执行制度情况。
- 对违反档案法或不执行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的部门或个人,造成档案破损、丢失的,综合办公室有权给予批评或视情节轻重建议公司或上级安保机关予以批评、罚款、行政处分。
结论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北京市档案室设置要求的详细指南,涵盖了从基本设置到具体管理的各个方面。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同时也强调了档案室作为机密部位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指导或最新的官方文件,建议联系北京市档案局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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