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档案馆新馆正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此次招聘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需在3月25日17:00前通过指定邮箱发送。请有意向的应聘者尽快准备并提交报名表。
北京市档案馆新馆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及条件
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 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 具有良好的品行。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3月25日)。
- 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 京外生源应为2019年应届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 曾被开除党籍的。
- 曾被开除公职的。
- 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 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 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即日起至3月25日,有意报名者须如实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于3月25日17:00前按报考岗位分别发送至以下邮箱:
- 中国档案报社: 联系人: 易文君 电话: 010-63157625
- 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 联系人: 王芳芳 电话: 010-63010809
- 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联系人: 王芳芳 电话: 010-63010809
- 中国档案杂志社:
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人员,聘用单位将于3月27日17:00之前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报名者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未通过初审的,不再另行通知。
招聘程序
笔试和面试
4月上、中旬,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聘用单位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比例终止该岗位招聘程序。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一周内电话通知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
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并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进行考察。
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注意事项
-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 监督举报电话: 010-83087108。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招聘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关注北京市档案馆官方网站或相关招聘公告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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