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改造拆除规定涉及拆迁补偿,详细规定了拆迁补偿的具体内容和流程。根据北京市拆迁旧城改造拆迁补偿条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补助、停产停业损失赔偿等。条例还明确了拆迁程序、拆迁期限、拆迁协议签订等要求。这些规定旨在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发展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北京房屋改造拆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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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
北京市拆迁旧城改造补偿条例对拆迁补偿进行了详细规定。拆迁人对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补偿计算公式为:拆迁补贴面积 = 原建筑面积 × 拆迁补偿系数。拆迁补偿价格由各区县政府参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地区届时普通住宅价确定,并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后执行。对于纳入本市计划的城市市政建设工程的房屋拆迁,拆迁补偿价格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范围内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水平确定。
拆迁补贴面积
根据规定,计算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拆迁补贴面积仍不足15平方米的,并且符合特定条件的,可以按照15平方米计算拆迁补贴面积。这些条件包括在拆迁范围外别无正式住房、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长期居住人口在2人以上(含2人)、不属于拆迁公告发布之日以前三年以内通过办理分户、析产、交换、赠与等手续新增的户。
特殊情况下的补偿
对于集体土地上的住宅楼房,如果厨房、卫生间齐全的,一律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给予补偿。此外,对于特困户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决定增加拆迁补偿系数0.1至0.2。
房改房政策
北京的房改房政策也有相关规定。例如,199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出台前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这类出售的公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职工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后,住房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
结论
以上信息提供了北京房屋改造拆除的一些基本规定,但具体情况可能会因项目而异。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指导,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相关部门。